房屋年中出售后是否可以享受租金附加扣除
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201841 號)第二十條規定,納稅人及其配偶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同時分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
所以,已經在同一納稅年度享受過住房貸款利息扣除之后,不同同時享受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
相關規定:
《國務院關于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201841 號)第二十條 納稅人及其配偶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同時分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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