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這兩招民用住房也能注冊營業執照
在寸土寸金的一二線大城市,人們購買房子的時候都會仔細斟酌普通住宅和商住兩用住宅的差別和用途。兩者有著本質的區別,創業者前期為了節省開支,想方設法開源節流,有的就想到了用普通住宅的地址注冊營業執照。法律上是不允許這樣操作的,但是我們可以通過正規的途徑,也是可以變通的。
這就相當于改變民用房的用途,需要符合以下要求:
小區住房可以辦營業執照,但是要先將住房登記為經營性用房。辦理營業執照必須出具辦公場所租賃合同的和房產證,確定自己的房屋屬于哪種性質:房屋用途只是“住宅”,并且禁止“住改商”(住宅改商用),那么就沒辦法辦營業執照了。將民用房改為“住改商”
這只是一項臨時性質的地方政策,房屋用途依舊是“住宅”,但是當地允許“住改商”。只要出具業委會同意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證明文件、住所(經營場所)使用證明《住所(營業場所)登記表》就可以去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的。
具體情況,請你咨詢當地工商局,因為不是全國各地的工商局都允許住改商政策的,因為這只是一項臨時性質的地方政策。
辦理流程:
1、征得居委會同意或者業委會同意。
2、填寫申請,做公示。
3、公示時間為10天,期間沒有住戶反對就可以了。
4、居委會或者業委會蓋章通過,有的地方還需要街道辦事處去辦理。
5、辦理公司的營業執照。
這個一個復雜的變更過程,而且還不一定能順利辦成。所以不到萬不得已,還是尋找正規的商用房最為妥當。如果實在出于不得已的狀況,等到條件成熟,最好還是將地址變更成正規商用辦公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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