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怎么寫?
公司的種類有很多種,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業,而今天我們給大家來說一下有限合伙企業這種類型的公司。有限合伙企業,顧名思義就是由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組成。其優勢在于結合了企業管理方和資金方的優勢,實現了企業管理權和出資權的分離。所以當下很是流行,如果您也想辦一個這樣的企業,那么不妨仔細閱讀這篇文章。
首先,想要設立有限合伙企業,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有限合伙企業由二個以上五十個以下合伙人設立,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有限合伙企業至少應當有一個普通合伙人;
(三)有限合伙企業名稱中應當標明“有限合伙”字樣;
(四)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貨幣、實物、、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作價出資
(五)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勞務出資;
(六)有限合伙人應當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按期足額繳納出資;未按期足額繳納的,應當承擔補繳義務,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違約責任;
(七)有限合伙企業登記事項中應當載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認繳的出資數額;
(八)有限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執行事務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協議中確定執行事務的報酬及報酬提取方式;
(九)有限合伙人不執行合伙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伙企業。
然后你要懂得什么是經營范圍:所謂經營范圍,是指合伙企業從事經營活動的業務范圍。從原則上講,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應當依法經企業登記機關登記。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由企業登記機關根據投資人或者企業的申請依法登記。企業的經營范圍應當與合伙協議的規定相一致。經營范圍分為許可經營項目和一般經營項目,其中,許可經營項目是指企業在申請登記前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應當報經有關部門批準的項目;一般經營項目是指不需批準,企業可以自主申請的項目。
經營范圍需要審批的,應依法經過審批。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中有屬于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項目的,該項經營業務應當依法經過批準,并在登記時提交批準文件。這里分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合伙人在設立時將要經營的項目涉及審批的,必須事先經過審批,設立登記時需要提交審批文件;另一種情況是,申請時的經營項目不涉及審批項目的,則不必經過批準,不需要提交審批文件,但設立后需要擴大或者改變經營范圍時,擴大或者改變的經營范圍涉及審批的,還必須經過審批且依法申請變更登記。
懂得了這些,你離成立一個有限合伙企業就不遠了。
有限合伙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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