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開酒店或者賓館需要辦理什么手續?要符合哪些條件呢?
一、開賓館需要滿足的條件
1、首先,賓館的房屋建筑質量需要符合國家商業用戶質量標準;
2、其次,床位的實際使用面積是每只床位在4平方米以上,并且總床位不能少于30;
3、開辦的賓館必須要具備注冊登記、會客登記、計算機信息管理以及旅館貴重物品寄存等安全管理制度;
4、環境要求要符合條件,樓上不能有居民居住,要距離周邊的居民住宅20米以上。
二、開賓館的手續
1、開辦賓館的第一步是經主管部門審查批準。
2、第二是要向縣、市公安機關提出申請。
3、提交申請后,公安機關簽署意見,然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去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
4、還要向公安機關進行備案,領取特種行業經營許可證。
三、所需材料
1、申請開辦賓館,需要提前辦理好消防安全合格證照;
2、需要提交開業申請書;
3、要準備好方位及四鄰平面圖;
4、還需要提交房屋質量鑒定證明;
5、另外,需要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并準備復印件、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6、還要辦理衛生執照并準備復印件;
7、此外,還需要提交法人近期免冠相片2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