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普通合伙企業的條件有哪些?主要流程是怎樣的?
一、 注冊普通合伙企業的條件
1、 首先要具備兩個以上的合伙人才能創立合伙企業,合伙人是自然人的話,要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 其次要具備書面合伙協議;
3、 要準備好合伙人認繳或者實際繳付的出資;
4、 注冊前要準備好合伙企業的名稱或者生產經營場所;
5、 此外還要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 注冊普通合伙企業的流程
1、 注冊前進行相關的咨詢之后,領取《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指定(委托)書》并且按照真是情況填寫,并準備好相應的材料;
2、 到相關部門遞交名稱登記材料,并等待名稱核準的結果;
3、 接下要按照規定時間領取《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然后還要領取企業設立登記申請書,這樣才能進行申請,如果經營范圍中涉及到前置審批的話還需要辦理相關的審批手續;
4、 接下來要遞交材料,當材料齊全,就可以領取受理通知書了。
5、 最后繳納登記費用領取營業執照,并進行接下來的工作。
三、 注冊普通合伙企業的材料
1、 需要提交《企業設立登記申請書》;
2、 辦理的人員需要提供經辦人身份證明原件;
3、 需要提供合伙協議并由全體合伙人簽署;
4、 所有的合伙人都需要提供主體資格證明,如果是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需要合伙人提交執業資格證明;
5、 還需要全體合伙人簽署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分委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