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致商標權終止的原因有哪些?
商標所有人對自己的商標享有商標權,即對商標的獨占的、排他的權利。也就是通過商標所有人對商標的申請和國家商標局對專有權利的確認而產生的專有權。
但是在商標的使用過程中,可能會發生一些情況導致商標權的終止,這樣商標就無效了。商標權終止后,商標所有人的商標權就喪失了,不再受到法律保護。那么導致商標權終止的原因有哪些呢?
1、 注冊商標法定有效期到期后沒有辦理商標續展。
成功之后的有效期是十年,到期之后需要進行商標續展,如果沒有在注冊期限或者寬限期限內進行辦理,那么商標局就會判定商標權終止。
2、 商標注冊人主動申請注銷商標。
有些商標注冊人由于企業經營失利,放棄經營或者想替換商標等原因,主動到商標局申請注銷商標,這樣商標權就終止了。
3、 注冊商標存在爭議被商標局吊銷。
注冊商標中使用了禁止運用的標志,從而被商標評定委員會裁決吊銷注冊商標,導致商標權終止。
4、 商標權人死亡。
當商標權人死亡后,就失去了行為能力,這樣也會導致商標權終止。
5、 商標注冊不當。
如果被商標局發現商標是以不正當手段注冊的,就會吊銷注冊商標,導致商標權終止。
6、商標注冊人在注冊或使用商標的過程中違背了商標法規定,會被吊銷注冊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