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退股有的幾種方式?退股怎么做
有限責任公司設立的一個條件就是人合性,股東之間需要和諧保持一定程度的共識,如果在公司發展的過程中股東喪失了人合性基礎,或者股東想要做別的事,那么退股基本就成為了必然,股東退股可以用哪些路徑實現呢?這里我們梳理一下幾種方式。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股東退股的方式很是很多的,有多種選擇,可以根據股東和公司的情況不同來選擇不同的清算方式。
股權轉讓:
股東想要退股,最簡單的方式就是將股份賣給別人,股權的轉讓可以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對外轉讓,也就是轉讓給別的不是本公司股東的人,一個是轉讓給本公司現有的股東,這里公司法沒有特別的規定,只要遵守公司章程即可。
根據公司法規定,股權可以被股東轉讓給其他股東也可以是其他股東之外的人,如果要轉給外人,則需要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并經過半數同意,其他股東需要在接到后三十天內回復,否則視為同意,如果有一半的人不同意,則不同意的股東應該購買要退股人的股權,否則視為同意。
公司減資:
如果沒有股東要獲得這個股權,也沒有外人想要受讓,則可以請求公司進行減資,可以通過減資程序讓股東撤出,根據公司法的要求,減資需要三分之二的股東同意才行,減資需要編制負債變等財務表單,并且發起公告,公司應該償還債務或者提供債務擔保,公司減資后還應該修改公司的章程并辦理工商變更登記。
除此之外還有要求公司回購或公司解散清算的方法,但這兩個方法條件苛刻而且是在公司瀕臨破產下進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