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離任審計一般審幾天?離任審計內容及流程
一、離任審計內容
離任審計的主要內容包括三個方面:財務責任、管理責任和法紀責任。具體包括: 1、負責人任職期間的基本經營狀況,主要包括任職期間資產保全和市場發展狀況; 2、聘用期間簽訂的合同明細; 3、公司整體收入; 4、成本管理與控制,產品材料成本、物流成本的下降和產品的首次檢驗; 5、近幾年的資產處置,在職期間的人力資源建設; 6、期末資產負債詳細說明,包括期末資產負債; 7、未完成的合同、已交付的貨物、未開具發票、未支付的費用,以及公司其他員工了解離任領導在任職期間的工作和聲譽。
二、離任審計流程及方法
1.進行離任審計立項。通由企業的內部審計部門根據董事會或者審計委員會的委托,按照內部審計準則及國家相關規定,對領導人員任職期間責任的履行情況進行監督與綜合評價。有時可以委托第三方審計機構來執行。
2.確定并組成審計小組,下發審計通知書。在明確了離職人崗位職責與離職期限之后,由被審計單位準備相關資料,審計小組根據離職人提交的述職報告,擬定審計方案。
3.具體實施審計。包括具體的訪談、檢查、詢問等程序。
4.審計小組起草并出具審計報告。在審計小組經過審計程序,評定經營成果與財務核算真實合規、重大決策無誤后,征求被審計單位和離職人的意見,出具并發布審計報告。
三、離任審計收費標準
離任審計收費標準最低:3000元起
年末資產總額1000萬元以下(含1000萬元)(‰):2.5‰
年末資產總額1000萬元以上-1億元(含1億元)(‰):0.15‰
年末資產總額1億元以上-10億元(含10億元)(‰):0.1‰
年末資產總額10億元以上(‰):0.02‰
注:
1.收費基數為年末資產總額;
2.收費采用差額定率累進分段計算。
3.上述為1個會計年度,連續審計的應分年度計算;對于集團類企業,應分別計算。
提醒:以上為行業收費標準,會計師事務所會依據資產總額、全年收入總額、帳務情況綜合報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