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開發票注意事項-企業經營管理須知
發票在我國社會經濟活動中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和作用,作為企業當客戶購買商品后,企業應及時為客戶開具發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為客戶開具發票。開發票有什么意義?1、發票具有合法性、真實性、統一性、及時性等特征,是基本的會計原始憑證之一;2發票是記錄經濟活動內容的載體,是財務管理的重要工具;3發票是稅務機關控制稅源,征收稅款的重要依據;4發票是國家監督經濟活動,維護經濟秩序,保護國家財產安全的重要手段。那么,在企業經營過程中,開發票應注意什么問題?接下來,為您整理介紹:
一、開發票注意事項
1、開具發票的時間
務必按規定的時限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得提前或滯后,如采用預收貨款、托收承付、委托銀行收款結算方式的為貨物發出的當天;采用交款提貨結算方式的為收到貨款的當天;采用賒銷及分期付款結算方式的為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將貨物交付他人代銷的為收到受托人送交的代銷清單的當天。
2、發票的使用期限
正經營的一般納稅人領用增值稅專用發票雖然沒有規定使用期限,但被取消一般納稅人資格的納稅人必須及時繳銷包括空白專用發票和已使用過的專用發票存根聯;一般納稅人發生轉業、改組、合并、分立、聯營等情況,也必須在變更稅務登記的同時,繳銷包括空白專用發票和已使用過的專用發票存根聯。
3、發票的抵扣期限
一般納稅人認證通過的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申報抵扣時間僅限于當月,且必須在認證通過的當月按照增值稅有關規定核算當期進項稅額,否則不予抵扣。對于上月認證通過的專用發票如果上月沒有申報抵扣,通情況下在本月是不能抵扣進項稅額的。
4、發票丟失的處理
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后,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認證,認證相符的憑該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后,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5、開具紅字專用發票
因開票有誤購買方拒收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銷售方必須在專用發票認證期限內向主管國稅機關填報申請單,并在申請單上填寫具體原因以及相對應藍字專用發票的信息,同時提供由購買方出具的寫明拒收理由、錯誤具體項目以及正確內容的書面材料,報主管稅務機關審核確認后憑通知單開具紅字專用發票。
6、發生退貨的處理
一般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后發生銷貨退回、銷售折讓以及開票有誤等情況需要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在銷售貨物并向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后,由于購貨方在一定時期內累計購買貨物達到一定數量,或者由于市場價格下降等原因,銷貨方給予購貨方相應的價格優惠或補償等折扣、折讓行為,銷貨方可按規定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并在開具紅字專用發票后將該筆業務的相應記賬憑證復印件報送主管國稅機關備案。
7、發票的保管期限
一般納稅人必須將經稅務機關認證相符、用于抵扣進項稅額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作為記賬憑證進入賬務處理,不得擅自退還給銷售方,并按規定將稅款抵扣聯裝訂成冊,進行妥善保管,保管期限為5年,保存期滿后報經主管國稅機關查驗之后銷毀。一般納稅人銷售的貨物,由先征后返或即征即退改為免征增值稅后,如果其銷售的貨物全部為免征增值稅的,應按規定上繳結存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沒有特殊情況不得領購和使用專用發票。
二、申請代開發票的情形
1.凡已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領購并開具與其經營業務范圍相應的普通發票。但在銷售貨物、提供應稅勞務、服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以及稅法規定的其他商事活動(餐飲、娛樂業除外)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代開普通發票:
(1)納稅人雖已領購發票,但臨時取得超出領購發票使用范圍或者超過領用發票開具限額意外的業務收入,需要開具發票的;
(2)被稅務機關依法收繳發票或者停止發售發票的納稅人,取得經營收入需要開具發票的;
(3)外省(自治區、直轄市)納稅人來本轄區臨時從事經營活動的,原則上應按照《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的規定,持《外出經營稅收管理說明》,向經營地稅務機關辦理報驗登記,領取發票自行開具;確因業務量小、開票頻度低,可以申請經營地稅務機關代開。
2.未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和個人申請代開發票的情形
(1)正在申請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和個人,對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至取得稅務登記期間發生的業務收入需要開具發票的,主管稅務機關可以為其代開發票。
(2)應辦理稅務登記而未辦理的單位和個人,主管稅務機關應當依法予以處理,并在補辦稅務登記手續后,對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至取得稅務機關登記證件期間發生的業務收入需要開具發票的,為其代開發票。
(3)依法不需要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和個人,臨時取得收入,需要開具發票的,主管稅務機關可以為其代開發票。
3.稅務機關為小規模納稅人代開專用發票的情形
小規模納稅人不得通過專用設備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稅務機關為小規模納稅人代開專用發票,需要開具紅字專用發票。需要注意的是,無論自行開具發票還是由稅務機關代開發票,其開票金額均為其提供建筑服務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
上述內容就是有關開發票以及代開發票的相關介紹,了解一些開發票的注意事項,能夠幫助企業和個人規避一些風險,望中小企業能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