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下有關慘案!公司注銷被罰款400萬
不要低估取消!小公司被調查了!
繳納稅費和罰款近400萬!
企業在注銷過程中一般分為兩類:公司法人、個人獨資和合伙企業。公司和其他法人,因為他們僅以其財產承擔有限責任,也就是說,公司以其財產對公司存續期間的債務負責,而公司注銷后,公司負責納稅債權,因為是公司存續期間的債務。
情況如下:
在某模具有限公司,由于市場發展方向的改變,老板股東決定停止經營。安排賬務注銷,準備注銷相關資料,通過電子稅務局向稅務局申請并提交資料。
公司稅務經理看了一下資料,發現財務報告中有830萬的原材料和庫存商品。如果他當場沒說什么,就說信息不統一,填完就回來。
隨后,該公司的幾名稅務檢查人員表示,他們想檢查庫存和賬簿。結果巡查員去倉庫的時候,沒有找到存貨,卻在舊書桌的抽屜里發現了一摞手工書,里面有前五年的所有倉單和收據!
通過稽查,檢查員發現了許多問題。最后:
80萬元的進項轉讓,13%的增值稅和附加稅,220萬的滯納金和160萬的罰款,總共380萬!
所以,各位老板、會計師,公司注銷前一定要把賬處理好!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另外,結合這個案例,給大家講講注銷中常見的稅務實務問題,以及要承擔哪些風險!
02
不報稅,不注銷,上黑名單!
終身追繳!
國家早就規定了對不注銷或不申報納稅的公司的處罰:
一、行政處罰
1.《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條第一款規定:公司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連續停業六個月以上的,公司登記機關可以吊銷其營業執照。
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六十八條公司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連續停業六個月以上的,公司登記機關可以吊銷其營業執照。
二、公司黑名單
未在規定時間內注銷的企業,將被工商部門列入黑名單。今后企業去工商、稅務都會經過嚴格的篩選和審核。
三.法人黑名單
1.被撤銷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和股東會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單,3年內不能以自己的名義重新注冊公司。
2.稅收將被永久列入監控黑名單。公司重新注冊的,稅務機關追繳罰款。
銀行的不良個人信用記錄將保留七年,并將被罰款;不良的個人信用記錄會進入信用信息系統,影響我以后的銀行貸款和出國。
此外,還有與生活有關的限制,例如,法人不能領取養老金;法人不能借錢買房或移民;甚至會影響孩子的教育或者職業選擇等等。
因此,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公司的注銷要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執行,不能懈怠。
03
老板、會計一定要看!
如果公司存續期間發生的稅債在公司注銷后仍未清償,實質上,稅債是根據公司法應繳納的稅款。但是,如果不納稅,根據公司法的規定,稅務機關有權要求公司股東以其返還的財產抵稅。
當然,在這里,稅務機關不能要求股東承擔無限責任,而只能以返還的財產為限承擔責任。比如公司注銷后應納稅100萬元,而公司股東A、B合計只繳納了50萬元。此時稅務機關只能要求兩名股東繳納50萬元,但無權要求兩名股東承擔超出部分。
對于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它們承擔無限責任,這里的無限責任也是指企業存續期間所發生的債務的無限責任。對于稅債,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在承擔無限責任的情況下,此時不要以他們分回來的財產為限。比如合伙企業注銷后,應納稅100萬元,而合伙企業的合伙人A、B總共只拿到了50萬元。
此時稅務機關不僅要求兩個合伙人各繳納50萬元,還有權要求兩個合伙人繳納超出部分。一般情況下,企業注銷后,行政機關不能再對企業進行罰款——如果你這么想,那就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