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下有關不經營也不報稅?沒人管也不注銷?那么稅局查的就是你!
有許多公司已經注冊了營業執照,但他們不經營,也不以此為由記賬或報稅...而且有很多公司沒有業務,沒有收支,沒有人管。最后,取消太麻煩了...
很多新企業主認為:公司只有在運營的時候才需要報稅。我們公司沒有運營,也沒有開票。為什么要報稅?
無論你有沒有真正的生意,都必須申報納稅!一般來說,納稅激活后每個月(季度)都要報稅!如果公司要發票,申請一般納稅人等。,就需要先激活稅收。即使公司沒有業務,也需要如期申報,這種情況下可以進行“零申報”。
《公司登記管理條例》明確規定,公司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連續停業六個月以上的,公司登記機關可以吊銷其營業執照。
不要覺得被撤銷了就不用取消了。撤銷是行政處罰!如果你想徹底解決,你必須取消注冊。
這和公司注銷不是一回事。撤銷是一種行政處罰。法定代表人受崗位限制,公司名稱也將被禁止。但是要想徹底解決問題,就要在公司被撤銷后辦理注銷登記。
撤銷的相關處罰規則: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
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被責令關閉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并負有個人責任的,自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年內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企業名稱禁止和限制規則》第四條:
企業名稱不得與未被同一企業登記機關注銷營業執照的同行業企業名稱相同。
如果不想注銷名下的空殼公司,那么至少需要保留記賬,每個季度按時報稅,每年6月底前做年度經營報告。
因為工商行政管理局和稅務局會檢查出長期沒有經營的僵尸企業,特別是長期沒有報稅或者沒有做年度經營報告的僵尸企業,很容易被直接清理掉。
眾所周知,公司注銷需要很長時間,成本也很高,所以有些老板干脆就不理會了。但是,如果不操作或者取消,后果會很嚴重!
(1)如果被工商列入黑名單,三年內不再是老板,不僅是法定代表人,也是股東。
(2)如果被列入稅收黑名單,將在全國范圍內終身追繳,被評為D級納稅人的公司將影響與同一法定代表人或財務控制人關聯的其他公司。
(3)成為“嚴重違法失信企業”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將由各部門聯合處罰:限制高鐵、飛機等高消費;限制出國和移民;通過芝麻信用限制網購;即使只有一套房子,法院仍然會拍賣掉債務;你退休后拿不到養老金。
唯一的辦法就是補賬,先交稅,先交罰款,再注銷。
被工商局列入《異常經營名錄》的,需先提交年報或變更地址,再申請除名;
如果被稅務局列為異常,需要根據實際情況補賬納稅,分別在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做稅務清算和注銷,繳納罰款,最后經過正常注銷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