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營業執照辦理流程及條件(個人工商戶營業執照需要什么)
辦理程序
1、名稱預先核準通知;
2、銀行驗資;
3、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
4、提交工商設立材料;;
5、領取營業執照;
6、刻章;
7、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
8、辦理國稅稅務登記證;
9、辦理地稅稅務登記證;
10、開設銀行基本賬戶。
個體工商戶的申請登記
一、應具備的條件
1、有經營能力的城鎮待業人員、農村村民以及國家政策允許的其他人員,可以申請從事個 體工商業經營;
2、申請人必須具備與經營項目相應的資金、經營場地、經營能力及業務技術。
二、應提交的材料
(一)申請人提交書面申請報告;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1、城鎮待業青年和其他無業人員,應持有勞動部門核發的待業證明;
2、退、離休人員應持退、離休證,提前退休憑單位退休證明;
3、辭退職(包括留職停薪)人員,應持有原單位批準的證明;
4、下崗職工,應持有勞動部門的下崗證;
5、農村村民,應持有當地鄉(村)證明。上述人員登記時須持身份證,外地來杭人員還須持 有本市公安部門出具的暫住證,證生部門出具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證明(18周歲以上,50周 歲以下)。
(三)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申請表;
(四)經營場地證明:
1、利用自有私房(非住宅)應遞交房產產權證明,產權人把此房作為經營用房的證明;
2、利用自用公房應遞交房管部門的住改非證明;
3、經營場地租用的,應遞交房屋租憑協議和房屋產權證明;
4、經營場地在路邊弄口,應遞交交通、市容或城建部門的占用道路許可證或批準件;
(五)申請從事國家有關專項規定的行業或品種的生產經營,應提交許可證或有關部門的審批 文件;
(六)聘用從業人員的,應提交與從業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及從業人員的身份證明。
(七)登記機關認為應提交的其他證明文件。
如何辦理個體工商營業執照
⒈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外來人員另需要暫住證及復印件)。
2、經營場所的房屋租賃合同或者房產證及復印件。
3、本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兩張。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4、如果是國有和集體企業下崗事業人員,特困戶。還需要帶上失業證、失業人員優惠證、特困證等及復印件,這樣可以依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減免管理費的政策優惠。
5、從事飲食、化妝品等特殊行業的還要準備健康證件等及復印件(涉及前置審批行業需提供審批意見)。
攜帶上述文件到當地所屬的工商所,向工作人員說明要辦理那一類的營業執照。檢驗過有關文件后,工作人員會給表格要填寫。
開業事項
領取營業執照后,并不能馬上開業,還必須辦理以下事項:
1、刻制印章;
2、法人代碼登記;
3、開立銀行帳戶;
4、申請納稅登記;
5、到工商所辦理手續;
6、領取購買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