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應納稅所得額的講解(全年應納稅所得額是什么意思)
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是什么意思
應納稅所得額是指按照稅法規定確定納稅人在一定期間所獲得的所有應稅收入減除在該納稅期間依法允許減除的各種支出后的余額,是計算企業所得稅稅額的計稅依據。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應納稅所得額是指企業每一納稅年度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允許以前年度虧損后的余額,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以權責發生制為原則,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管款項是否收付,均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進行核算。
企業所得稅額的計算原則
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以權責發生制為原則,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均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經在當期收入,均不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
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怎么算?
1、直接法
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2.稅前補虧
(1)企業納稅年度發生的虧損,準予向以后年度結轉,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彌補,但結轉年限最長不得超過5年。
(2)彌補虧損期限是自虧損年度報告的下一個年度起連續5年不間斷地計算。先虧先補,后虧后補。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前年度虧損.
2、間接法
在會計利潤總額的基礎上加或減按照稅法規定調整的項目金額后,即為應納稅所得額.
應納稅所得額=會計利潤+納稅調整增加額-納稅調整減少額
會計利潤+調增:
1、不能扣除的項目金額(稅收滯納金、罰款等)
2、超過稅法規定扣除標準部分的金額(廣告費與業務宣傳費、業務招待費等)
3、未計或者少計的應稅收益
會計利潤-調減:
1、允許加計扣除的費用(研發費用、殘疾人工資等)
2、減稅或者免稅收益(國債利息等)
3、彌補以前年度的虧損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