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建筑業增值稅率(營改增后建筑業稅率變化情況)
國家稅務總局副局長汪康4月12日在國新辦營改增吹風會上特別提到了建筑企業稅負上升的問題,他認為,癥結在于增值稅對核算的要求很高,如果企業操作規范,稅負會下降;如果粗放式管理,不規范運作,該抵扣的沒能享受到,企業稅負就難以保證一定下降。
這直指建筑行業長期以來分包經營的弊端。以往,有些建筑企業只承接項目,具體實施則層層分包,這樣易產生安全隱患,同時若分包給無資質的施工商,企業很難取得進項的專項增值稅發票。
因此,營改增將會倒逼建筑企業選擇有資質的供應商和分包商,規范運作流程,才能盡可能增加抵扣,降低實際稅負。
長遠而言,普永道中國中區流轉稅業務主管合伙人李軍向界面新聞表示,建筑企業需全方位評估營改增對收入和成本費用核算產生的影響及帶來的利潤變化,對處于抵扣鏈上下游環節的開發商和施工企業總包商、分包商、顧客,合理分配利益和承擔影響。
而在現階段,李軍表示,企業除了修改增值稅管理流程及熟悉相關規定外,營改增后續配套文件也將陸續出臺,應及時關注并分析對本企業的影響。
建筑行業和房地產業在4月底之前可能還將迎來一次規模較大的稅收清理。李軍提醒,由于5月份之后地方不再征收營業稅,因此在4月底之前地方稅務局會做最后一次稅收清理,對企業應征未征的營業稅進行收繳,其中,建筑業和房地產業是主要目標。
比如,房地產業重點清理企業有無以不動產抵減各類款項和費用的行為,建筑業則是加強對重點項目的營業稅清理。
此外,隨著“窗口期”到來,企業對于跨期業務如果處理不當,可能會出現國稅、地稅重復征稅的問題。
那么有沒有合理的方法,降低企業稅負?
目前我國的西部大開發或者少數民族自治區都出臺了一些稅收優惠政策,來帶動當地經濟發展。將企業注冊到有稅收政策的稅收優惠區,不僅最節稅而且合理合法。這里以把企業注冊到我工業園區為例
園區對注冊企業的增值稅以地方留存的30%~60%扶持獎勵;
企業所得稅以地方留存的30%~60%給予扶持獎勵;
財政扶持按月返還,當月繳稅,次月扶持;
個人獨資企業(小規模)的可以申請核定征收,核定后綜合稅負5%以內;
小規模有限公司也可核定,綜合稅負5%以內
案例分析:
某建筑公司在稅收優惠區成立公司為例:
假設2020年,實繳增值稅/企業所得稅1000萬元,對企業的扶持數額如下:
增值稅獎勵1000*50%*50%=250萬
企業所得稅獎勵1000*40%*50%=200萬
2000萬稅收,可獲得450萬的扶持獎勵
總結:具體的節稅方案要視企業情況而定,不能一概而論。為避免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建議找專業人士為企業量身定制節稅方案,確保合法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