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公司管理辦法詳細講解(信托公司管理辦法釋義)
截至2019年末,全國68家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資產共計有21.6萬億元,其中管理的資金信托資產合計17.94萬億元。資金信托是基于信托關系的資產管理產品,在國民經濟循環中長期扮演著以市場化方式匯聚社會資金投入實體經濟領域的角色。
信托公司的資產管理產品必須堅持幾個定位:
一是私募性質,信托產品是投資者買者自負的私募類產品,不具有公開發行的特質;
二是打破剛性兌付,凈值化管理,需要確保資金信托風險等級與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等級相匹配;
三是加強資金監管,明確資金信托業務的經營規則、內控要求和監管安排,促進資金信托監管到位;
四是要守住風險的底線,加強資金信托風險管理,限制杠桿比例和嵌套層級,實現風險匹配、期限匹配,防范風險向信托公司不當轉移資金或向金融市場外溢;
五是促進公平競爭,精簡制度體系,統一監管規則,促進資金信托制度匹配。
資金信托業務就是信托資產管理業務,由信托公司發起且以信托財產保值增值為主要信托服務內容,將投資者交付的財產進行投資管理,并且以非現金財產設立財產權信托,若其通過受益權轉讓等方式向投資者募集資金,也屬于資金信托。打破剛性兌付,投資者買者自負,投資者自擔投資風險并獲得收益或承擔損失。包括家族信托、資產證券化信托、企業年金信托、慈善信托及其他監管部門認可的服務信托,無論其信托財產是否為資金形式,均不再納入資金信托。
關于資金信托投資非標債權,也有規定:
一是限制投資非標債權資產的比例。明確全部集合資金信托投資于非標債權資產的合計金額在任何時點均不得超過全部集合資金信托合計實收信托的50%。
二是限制期限錯配,投資非標債權資產的資金信托必須為封閉式,且非標債權類資產的終止日不得晚于資金信托到期日
三是限制非標債權集中度。全部集合資金信托投資于同一融資人及其關聯方的非標債權資產的合計金額不得超過信托公司凈資產的30%。
四是限制非標債權資產類型。明確資金信托不得投資商業銀行信貸資產,不得投向限制性行業。(非標資產債權:經國務院同意設立的交易市場交易的標準化債權:公司債、企業債、銀行間市場債券資產之外的其他債權類資產均為非標債權。)
合格投資者認定:
(一)具有兩年及兩年以上投資經歷,且滿足家庭金融凈資產不低于三百萬元人民幣,或者家庭金融資產不低于五百萬元人民幣,或者近三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四十萬元人民幣。
(二)最近一年末凈資產不低于一千萬元人民幣的境內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
(三)基本養老金、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等養老基金,慈善基金等依法成立的社會公益基金。
(四)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
(五)接受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監管的機構依法發行的資產管理產品。
(六)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視為合格投資者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