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會計分錄了解(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會計分錄怎么做)
一、彌補虧損的會計分錄
①用稅前利潤彌補(發生虧損后的五年內)
借:本年利潤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②用稅后利潤彌補(五年后)
i計算交納所得稅
借:所得稅
貸: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借:本年利潤
貸:所得稅
借:本年利潤[扣除當年所得稅]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注:若稅后利潤還不夠彌補,可用盈余公積補虧。
二、什么是彌補虧損
根據我國稅法有關規定,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利潤總額都可以彌補前5個納稅年的虧損額。當一個納稅年度的利潤全部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時,對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利潤不征收企業所得稅;當一個納稅年度的利潤部分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時,彌補部分收入不作為應納稅所得額,而其他部分在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以及各項扣除后作為應納稅所得額計征企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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