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短期投資會計分錄(對外短期投資會計分錄怎么做)
一、短期投資的會計分錄
①購入
借:短期投資–股票/債券/基金x 應收股利、應收利息
貸:銀行存款 其他貨幣資金
注:收到購入時的現金股利、債券利息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股利、應收利息
②收到持有時期內的股利或利息
借:銀行存款/現金
貸:短期投資-股票/債券x
③轉讓、出售
借:銀行存款
短期投資跌價準備-股/債x(分攤部分)
貸:短期投資-股票/債券x
應收股利/應收利息(計入應收尚未收回的)
投資收益-出售股/債x(借或貸)
④、計提跌價準備
借:投資收益-計提短期投資跌價準備
貸:短期投資跌價準備
二、短期投資的解釋、特點
短期投資是指可以隨時兌換成現金并且持有時間不準備超過一年的投資,實物上一般是企業購買的股票、債券、國庫券。當企業現金暫時剩余時,選擇流動性強的股票、債券、國庫券進行投資是最好的理財方法,等到企業現金不足時,又可將投資出售獲取現金。短期投資是企業用活資金的一種策略,當企業擁有的貨幣資金過多時,存在銀行又不太合算,就可以用部分資金作短期投資,買股票、國庫券之類的有價證券,以獲得更高的收益 。
短期投資屬于流動資產,它具備下列特點:
1.該投資必須隨時可以上市流通。
2.企業管理層有意在一個會計年度之內將其轉變為現金。
3.很容易變現。
4.持有時間較短,短期投資一般不是為了長期持有,所以持有時間是不準備超過一年。但這并不代表必須在一年內出售,如果實際持有時間已經超過一年,除非企業管理當局改變投資目的,即改短期持有為長期持有,否則仍然作為短期投資核算。
5. 它是不以控制、共同控制被投資單位或對被投資單位實施重大影響為目的而作出的投資。
特別說明一點,對于有明確到期日的長期債權投資,即使剩余期限已短于一年,也不得將其轉為短期投資,因為企業長期持有且直至到期日這一投資目的并未改變。但由于這部分資產實質上已變為流動資產,故在編制資產負債表時,需在“一年內到期的長期債權投資”項下單獨列示。
注:此科目是舊會計準則科目,新會計準則將此列入交易性金融資產科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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