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殘保金計算公式(小規模納稅人殘保金優惠政策)
殘保金年繳納額=(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1.5%-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在職職工人數如何計算?
用人單位在職職工,是指用人單位在編人員或依法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的人員。在職職工人數可以不是整數, 計算全年人數時取各月末時點人數的算術平均值。
上年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如何認定?
已經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需向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我區為殘疾人聯合會)申報上年度本單位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審核后出具《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審核認定書》,繳費人申報殘保金時以此認定書上核定的殘疾人就業人數為準。
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如何計算?
工資總額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工資總額不包括用人單位支付的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以及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應包括職工個人負擔的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及個人所得稅。
殘保金有哪些優惠政策?
1)、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殘保金實行分檔減繳征收。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達到1%(含)以上,但未達到本市規定就業比例1.5%的,按規定應繳費額的50%繳納殘保金;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在1%以下的,按規定應繳費額的90%繳納殘保金。
2)、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職職工人數在30人(含)以下的企業,暫免征收殘保金。如果國家有新的調整,按照國家調整后的新政策執行。
殘保金征收標準(社會平均工資)上限是多少?
2020年,用人單位繳納的2019年度殘保金按照2019年本市社會平均工資(市人社局、市醫保局、市稅務局公布的2019年度本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為75876元)或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孰低原則征收。2021年起,用人單位繳納的上一年度殘保金征收標準上限按照本市社會平均工資的2倍執行。
2、如何進行納稅申報操作?
陸電子稅務局,在我的待辦里或者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非稅收入申報里找到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申報表。
點擊“我的待辦”如果尚未申報則會顯示殘疾人保障金行次狀態為“尚未申報”以黃色頻閃方式提醒。
點擊“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非稅收入申報-殘疾人保障金申報表-點擊申報
點擊增加行次-輸入“上年在職職工人數和上年在職職工工資總額”后自動計算應交金額
3、日常實務中應注意哪些容易忽略的問題?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繳納保障金的,按照《殘疾人就業條例》的規定,由保障金征收機關提交財政部門,由財政部門予以警告,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還應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滯納金。
1)、即使符合減免條件,不需繳納保障金的用人單位,也應進行申報(當地不需要申報的除外)。
2)、若用人單位因不可抗力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經濟損失,或者按期繳納保障金確有困難的,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減免或者緩繳保障金。
3)、若單位上年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的,但是申報表里未帶出安置殘疾人人數的,可以核實當地殘聯部門是否辦理過年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