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選有限公司還是有限責任公司(公司的類型有哪些)
一、 獨資企業
獨資企業是指一人投資經營的企業。個人出資經營、歸個人所有和控制、由個人承擔經營風險和享有全部經營收益的企業。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適用于個人小規模的小作坊、小飯店等。獨資企業應按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二、 合伙企業
合伙企業是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合伙人通過訂立合伙協議,共同出資經營、共負盈虧、共風險的企業組織形式,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關注“財會計”看更多資訊。
合伙企業又分為普通合伙企業和有限合伙企業。
1、普通合伙企業由2人以上的普通合伙人(沒有上限規定)組成。
普通合伙企業中,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2、有限合伙企業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組成,其中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都至少有1人。當有限合伙企業只剩下普通合伙人時,應當轉為普通合伙企業,如果只剩下有限合伙人時,應當解散。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合伙企業一般無法人資格,不繳納企業所得稅,繳納個人所得稅。
三、 公司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是以營利為目的社團法人,包括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1、 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有限公司,由五十個以下的股東出資設立,每個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全部責任。
2、 股份有限公司:由2個(含2個)以上200個(含200個)以下的發起人組成,公司的資本總額平分為金額相等的股份,股東以其所認購的股份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初創企業選擇哪種類型比較好?
一、 獨資企業控制權、經營權、收益權都歸投資者一人所有,但對投資者來說風險較高,承擔無限責任,而且獨資企業限制了企業的發展,很難做到大規模經營。
二、 合伙企業:普通合伙企業中合伙人均承擔無限責任,風險較高;有限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承擔無限責任,有限合伙人雖承擔有限責任,但對企業的管理權便受到相應的限制,合伙人之間容易出現糾紛,影響企業日后的發展。
三、 公司
公司的股東,以認繳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在法律層面上就把公司和個人的財產分開了,可以避免創業者承擔不必要的風險。
有限責任公司是比較適合創業的企業類型,風險小,機構設置少,結構簡單,適合企業的初步發展階段,而且大部分的投資、融資方案等都是基于有限責任公司進行設計的。待公司發展壯大時,還可以通過股改的方式,把有限責任公司改為股份有限公司,為以后掛牌上市做準備。
創業者在創業初期時,一定要根據發展目標以及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選擇合適的企業類型,規劃企業發展同時規避不必要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