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獨資企業的稅收規定(企業如何有效避稅)
一是利用內外資企業不同的身份。
當前,我國對內外資企業實行分稅制管理。如為稅前扣除項目,則內資企業比外資企業要嚴格;如為新辦企業,則外資企業的稅收優惠范圍比外資企業要寬,外資企業優惠期從其盈利年度起計算,而內資企業則從開業之日起或投產之日起計算。由此可以看出,納稅人條件允許時成立外資企業無疑是上好的籌劃方案。
二是利用行業之別。
對于同屬內資或外資的不同行業,我國現行的所得稅制,稅收政策存在差異。比如,在內資企業所得稅法中,對從事農業生產的外商投資企業和新辦勞務派遣業務的外商投資企業,給予不同程度的稅收優惠;而在外商投資企業所得稅法中,對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給予更多的稅收優惠。確定企業的資本性質之后,經營者要謹慎地確定經營行業,并選擇稅收較低的行業進行經營。
三是運用企業組織形式;
分支機構是大公司經營組織的重要形式,但到底選擇哪種組織形式,不妨從策劃的角度考慮。至于內資企業所得稅,如果其所屬分支機構在開辦初期出現虧損,則總機構應盡量將其分支機構設為非獨立核算的分支機構;反之,如果其所屬分支機構在開辦初期出現盈利,并保持盈利,則應考慮設為獨立核算的子公司。
納稅人在境外設立分支機構,應考慮其不同的納稅義務所產生的影響。如設立子公司,設立國政府一般將其視為居民公司,并要求它承擔全部稅收義務;如設立分公司,政府一般將其視為非居民公司,并要求它承擔有限稅收義務。所以,在境外設立分公司,應根據設立分公司的稅務制度及本公司經營的實際情況,選擇適當的組織形式。
四是企業的兼并和重組。
并購重組是緩解企業負擔、激發企業活力的有效途徑。充分利用國家對民營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降低稅基,擴大企業自有財產規模,達到減稅增效的目的。新建一家企業
利用新辦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主要是盡量把內資企業轉為外商投資企業。例如,在一段時間的運營之后,把原來的企業注銷,以新的身份到別處重開,這是一種行之有效的方法。盡管如此,這樣的操作還是比較困難。除上述方式外,外資企業還可以采取其他方式。外商投資企業一般從盈利年開始享受兩免三減半的優惠政策。本章所稱獲利年度,是指納稅人按照稅法有關規定進行納稅調整,彌補虧損后的利潤。這樣,外資企業可以盡可能推遲其獲利年度,從而獲得更多的稅收優惠。特定地區
國家對經濟特區、沿海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務院批準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中西部地區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分別制定了一系列稅收優惠政策,企業可以考慮在上述地區開展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