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體系內審報告模板(內審報告怎么寫)
結構規范
審計報告結構格式分為審計概況、審計依據、審計結論、審計發現、審計意見、審計建議6個部分,缺一不可,內部審計人員在起草審計報告時必須嚴格遵守這一規范。
好的報告結構,能給使用者或閱讀者條理清晰地全面了解審計項目的主要情況。但在日常內審工作中,部分內審人員不遵循報告結構格式要求,隨意性較大,存在自行增刪和前后順序調倒等問題。
內部審計報告結構格式的不規范,極易帶來審計質量隱患,一是由于結構格式不規范或不完整,難免會造成報告使用者或閱讀者不能全面了解審計項目的實施情況;二是影響內部審計項目質量,如在各類內部審計項目業務考評中,往往成為審計質量的扣分點,從而影響優秀審計項目或精品審計項目的考評。
依據確
對審計報告依據運用確與否,主要看審計項目實施的法律依據和對審計發現問題的定性與處理依據,前者指的是憑什么開展項目審計,后者說的審計發現問題依據什么處理。
審計項目實施的依據。內部審計的法律依據主要是按照《中國內部審計準則》《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及地方相關法律法規,對內審部門具體要實施的審計項目,沒有相對應的法律條款規定。但不管國家審計和內部審計都要編制年度審計項目計劃和中長期審計項目計劃,內部審計項目年度計劃要經本單位黨組織、董事會(或者主要負責人)批準,按照組織的規章制度實施。
對審計發現問題的定性與處理。內部審計監督無獨立的行政處理和處罰權限,按照《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可在審計意見中提出糾、處理違紀違規行為的意見和對造成損失浪費的單位及人員,給予通報批評或者提出追究責任的建議。另外,對重大違紀違法問題線索,應當按照管轄權限依法依規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司法機關。
詳略得當
內部審計報告有別于國家審計機關的審計報告,在結構上、內容上有所重點、有所區別。
內審報告各結構之間的詳略。《中國內部審計準則》對內部審計報告的結構格式規定了6個部分,每個部分并不要求均衡表述,但要做到詳略得當、有針對性。內審人員在起草審計報告時,應將重點放在審計發現、審計意見、審計建議的結構段落中,因單位領導和決策者較為關注本部門的發展質量、經濟效益、戰略目標和存在的不足等方面。但部分內審人員在撰寫內部審計報告時,沒有抓住重點,沒有按段落結構的厚重、審計類型做到詳略得當,沒有審計重點和審計類型特色,使領導和決策者在閱讀報告時,看不到審計的成效。
內部審計報告篇幅較長。部分內審人員在撰寫報告時,怕遺漏審計內容,不分重點、不概括、不提煉,將審計涉及的事項或審計工作底稿的內容全部復制、粘貼到報告中,一份報告能列出幾十個審計事項,長達二三十頁,這對內審人員來說審計工作得到了全面反映,但從領導和決策者閱讀的角度來看,報告的可讀性大打折扣。因此,不宜太長,聚焦重點即可。
用詞恰當
內部審計報告要邏輯清晰、主次分明、重點突出,用詞準確、簡潔明了、易于理解。
內審人員除了要不斷補充和更新專業知識外,還需提高文字撰寫能力,做到報告用字精煉、用詞準確,多用大眾詞匯,避免過于專業性、技術性的復雜語言,要善于把復雜的事情用簡潔的語言表述清楚,提高內審報告的使用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