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是刑事處罰還是行政處罰(7日拘留屬于什么處罰)
一、行政處罰
(一)概念
行政處罰,是國家行政機關對構成行政違法行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實施的行政法上的制裁。
(二)種類(警;罰,沒;停,吊、扣,限、驅,留)
行政強制措施的種類有:
1.聲譽(申誡)罰:警告
警告是指行政機關對違法情節輕微的相對人,通過告誡和譴責其行為違法性的一種處罰方式,警告只具有精神上的制裁作用。如:張三在路上開車時因違停被交警警告,趕緊開走。
2.財產罰:罰款,沒收違法所得、非法財物
(1)罰款(≠罰金)
罰款是最常見的、應用最廣泛的行政處罰形式,罰款是行政機關對違法相對人強制收取一定數量金錢,剝奪一定財產權利的制裁方法。如:張三由于過于緊張,將紅燈看成綠燈,違章駕駛,被罰款200元。
注意:罰款和罰金的執行不同,區別的關鍵在于適用前提,罰款為行政處罰的一種,以當事人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為前提。罰金屬于刑罰中附加刑的一種,以當事人違反刑法構成犯罪為前提。
(2)沒收違法所得和沒收非法財物(≠沒收財產)
違法所得,指的是因被處罰人從事違法行為而獲得的財產性利益;
非法財物,指的是被處罰人直接用于違法行為,且屬于本人所有的物品。
舉例:某地下工廠因為制造假煙而被查處,其制造假煙而獲得的收益和為制造假煙而購置的設備均被沒收。
注意:
行政處罰中的沒收與刑罰上的沒收財產有著本質區別,行政處罰中被沒收的財物都與被處罰人實施的違法行為有關,而刑罰上被沒收的財產則未必與罪犯的犯罪行為有關,它可以是罪犯通過實施犯罪行為獲得的,也可以是通過其他方式獲得的。
3.行為(能力)罰: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吊銷許可證、執照
(1)責令停產停業
責令停產停業是指行政機關暫時或永久地停止違法行為人生產經營活動和其他業務活動的制裁方法。如工廠安全管理措施做得不到位,被要求停產停業。
(2)暫扣或吊銷許可證和執照
以限制或剝奪被處罰人從事特定行為的能力和資格為目的。暫扣和吊銷許可證是通過對許可證的處分來實現對當事人能力的限制,暫扣是暫時限制當事人從事某項活動的行為能力,吊銷是永久剝奪當事人從事某項活動的行為能力。如王某因違章駕駛被暫扣駕照。
4.人身(自由)罰:行政拘留,限期出境、驅逐出境
(1)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是公安機關對違反治安管理的人短期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制裁方法,簡單來說就是被關在拘留所。如張三因嫖娼被晉安區公安局行政拘留5日。
行政拘留為行政處罰,拘役屬于刑罰中主刑的一種,二者不可混淆。
(2)限期出境、驅逐出境
限期出境、驅逐出境適用于不具有中國國籍的,但在中人民共和國領域內違法的外國公民和無國籍人。即對在中國領域內違法的外國人,要求其在限定的時間內離開國境或強制其離開國境。如在中國旅游的約翰參與打架斗毆、進入公共場所拒絕戴口罩,雖然不構成犯罪但已然違法,公安機關對約翰處以罰款并處限期出境的行政處罰。
【 知識鏈接】
《中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全人常新修,2021年7月15日生效)第九條規定,行政處罰的種類:(一)警告、通報批評;(二)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三)暫扣許可證件、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許可證件;(四)限制開展生產經營活動、責令停產停業、責令關閉、限制從業;(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二、考查方式
在福建事業單位考試中,關于行政處罰種類的考查偏向于與行政強制、刑罰、民事責任進行混淆考查。大家需要重點掌握行政處罰的種類有哪些,以對比的方法學習行政處罰與行政強制、刑罰的區別,以及行政處罰法定的分類與學理分類的對應。
【試題演練】
下列屬于行政處罰的是:
a.甲因盜竊,被法院判處拘役6個月
b.乙因在公共場所隨意追打辱罵他人,被公安機關拘留15日
c.丙因不適當履行合同,向丁支付違約金3萬元
d.戊公司因違法,被市政府通報批評
【答案】b。解析:a選項錯誤。拘役為違反刑法被判處的刑罰,并非行政處罰。b選項確。在公共場所隨意追打辱罵他人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拘留15日為行政拘留,屬于行政處罰。c選項錯誤。因合同違約支付違約金屬于民事責任,與行政處罰無關。d選項錯誤。通報批評不屬于行政處罰的種類。故本題答案為b。(注意:新修行政處罰法7月15日生效之后,增加的通報批評、限制從業等可以作為新的行政處罰的種類予以適用,則d選項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