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往來款詢證函模板(往來詢證函怎么填)
詢證函的函證方式是會計師事務所對上市公司的審計中常用的一種審計方法,審計機構以期通過第三方的函證來確認被審計單位的會計處理是否真實、準確,記錄的業務事項是否是客觀存在的。
企業收到的詢證函主要有三種,即被審計單位的會計師事務所發來的詢證函,上下游供應鏈客戶發來的核對往來款項的詢證函,以及銀行對企業各銀行賬戶結算業務發生額和余額的函證(對賬單)。
企業收到詢證函的處理方式(主要是被審計單位會計師事務所的函證):
1、確認會計師事務所被審計單位是否為企業合作的客戶,發出詢證函的會計師事務所是否加蓋公章。不要小看這一點,有的企業不看被函證的企業名稱,直接確認或填上相關的數據,結果出現了張冠李戴,給彼此帶來了麻煩。
2、核對后再確認詢證函上的發生額和余額。一般情況下,詢證函的函證是有期限和截止日期的,發生額是雙方業務在一段時期內的數額,而余額為某一時點雙方業務的數額。比如,2019年1月至12月的發生額為135.6萬元,2020年3月31日余額為16.3萬元。
3、核對后如果與詢證函上的發生額和余額不一致時,應在詢證函上填上我方企業的發生額和余額。雙方存在的差額,待日后雙方進行核對。
4、企業應根據對詢證函審核確認的實際情況,分別在”數據證明無誤”、”數據不符及需加說明事項”簽署單位公章,并由經辦人員簽名或蓋章。
5、最后,企業按照發函方提供的地址和通訊方式,將該函證寄給會計師事務所的具體審計人員。
有的企業收到函證后,不愿意配合發函方對雙方業務發生額和余額進行審核確認,擔心對方通過這種方式進行對賬,以此來通過法律等相應手段來索要貨款。在此說明的是,會計師事務所對知悉的企業商業秘密,有保密的義務。那么如果是會計師事務所發出的詢證函,企業應該做好配合。
當然,不排除有的被審計單位,與被函證的一方共同做虛假函證,實現做假賬的目的,這種配合做假賬還是有一定風險的。
總之,企業收到合作方會計師事務所發出的詢證函,需要認真復核詢證函上所列示的內容,尤其的雙方業務數據的發生額和余額,確認清楚后,再進行簽章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