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利潤計提盈余公積(計提盈余公積會計分錄怎么做)
盈余公積的分類
盈余公積大致分為兩類:
1.法定盈余公積:一般情況下根據《公司法》或財務制度的規定,上市公司的提取法定盈余公積的比例,是按照稅后利潤的10%提取。如果法定盈余公積累計數額已經達到注冊資本的50%時,則可以不繼續提取。
2.任意盈余公積:任意盈余公積主要是上市公司按照股東大會的決議提取一部分利潤,提取比例可以根據企業未來發展的需要來確定。
盈余公積的作用
提取后的盈余公積主要用于以下三點:
1.彌補虧損:主要是年度稅前和稅后利潤的彌補;
2.轉增資本:當公司需要將盈余公積轉增資本時,必須經股東大會決議批準方可;
3.分配股利:在企業沒有利潤的情況下,則不可以分配股利。
歸根究底,進行盈余公積提取其本質都是為擴大生產經營做鋪墊。
會計科目的設置
為了總括反映企業各項盈余公積的提取和使用情況,在會計核算上應設置“盈余公積”科目。而提取盈余公積是利潤分配科目的二級科目,屬于所有者權益類科目。盈余公積分為法定盈余公積和任意盈余公積,故提取盈余公積時,應該分為提取法定盈余公積和提取任意盈余公積。
盈余公積的賬務處理
一般來說,提取盈余公積,都按照以下公式計算即可:
提取盈余公積=純利潤×提取比例
【案例】
某上市公司去年因為運營得當,最終實現凈利潤一百萬元。根據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及其股東大會的決定,做出如下裁定:按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積,按2%的比例提取任意盈余公積。試編寫相關分錄:
提取法定盈余公積=凈利潤×提取比例=1 000 000×10%=100 000(元)
提取任意盈余公積=凈利潤×提取比例=1 000 000×2%=20 000(元)
借: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積 100 000
——提取任意盈余公積 20 000
貸:盈余公積——法定盈余公積 100 000
——任意盈余公積 20 000
需要說明的是,盈余公積是根據一年的利潤所提取的,所以會計只需要在每年年末做一次盈余公積的計提,并進行盈余公積賬務處理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