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辦營業執照的規公司(個體工商注冊需要什么證件和費用)
個體工商注冊流程第一步:
個體座商或需要名稱的個體攤商,應先辦理名稱預先登記。
1.咨詢后領取并填寫《名稱(變更)預先核準申請書》,同時準備相關材料。
2.遞交《名稱(變更)預先核準申請書》,等待名稱核準結果。根據《個體工商戶名稱登記管理辦法》的規定,個體工商戶名稱應由行政區劃、字號、行業、組織形式依次組成,例如:行政區(如:**區)+商號(如:**)+行業性質(如:商務服務)+組織形式(如:中心)。
3.領取《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同時領取《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申請書》;經營范圍涉及前置許可的(具體項目參見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的《北京市企業登記前置許可項目目錄》),辦理相關審批手續。
個體工商注冊流程第二步:
遞交申請材料,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領取《準予設立登記通知書》。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補材料;受理的,發放受理通知書;不予受理的,發放不予受理通知書;審核不通過的,發放不予核準通知書。
個體工商注冊流程第三步:
領取《準予設立登記通知書》后,按照《準予設立登記通知書》確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費并領取營業執照。然后向稅務機關傳輸開業信息,并向質檢部門傳輸相關信息。
此外,近期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修改部分稅務部門規章的決定》最新文件,明確個體戶也要建賬,和企業一樣建賬納稅,接受稅務部門監督管理!
個體工商戶注冊登記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1.《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申請書》(含《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申請表》、《經營者基本情況表》、《經營場所證明》表等表格;
2.《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及《預核準名稱投資人名錄表》(未取字號名稱的個體攤商不提交);
3.經營范圍涉及前置許可項目的,應當提交有關審批部門的批準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