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風險的八大分類(操作風險主要包括)
《指引》要求各類商業銀行應當按照本要求,建立與各行的業務性質、規模和復雜程度相適應的操作風險管理體系,有效地識別、評估、監測和控制/緩釋操作風險。監管部門對各行操作風險管理體系的具體形式不要求統一,但至少應包括以下基本要素:
(一)董事會的監督控制;
(二)高級管理層的職責;
(三)適當的組織架構;
(四)操作風險管理政策、方法和程序;
(五)計提操作風險所需資本的規定
《指引》要求各商業銀行的董事會對本行操作風險的管理負最終責任。同時也明確了各銀行“三會一層”在操作風險管理中的職責邊界,極大的提高了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操作風險的管理能力。
不做金融常識小白,喜歡的話可以轉發并關注作者,每天更新,大家一起交流金融知識,共同學習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