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什么情況下企業需要減資?企業減資如何辦理?
企業經營過程中可以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進行增資或者減資,減資的流程比較復雜一些,需要通過股東表決,并且對外公示45天,無異議后,才能正式辦理減資。那么,什么情況下企業需要減資?企業減資如何辦理?接下來,飛酷科技為您整理介紹:
一、企業減資的方式如下:
1、減少企業出資總額,同時改變原的出資比例;
2、以不改變出資的比例為前提,減少企業各股東出資。
二、企業需要減資的情況如下:
1、公司資本過剩,即指公司正生產經營或者縮小經營規模不需要現有數額的注冊資本;
2、公司虧損嚴重,長時間無法彌補。由于多年經營虧損的大量累積,即使若干年以后,企業的利潤也無法彌補空缺,這種情況下就急需減資,來彌補累積的空缺虧損;
3、公司分立;
4、公司注冊資本逾期仍無法到位;
5、公司虛報、虛假、抽逃注冊資本經處罰后仍無法糾正;
6、公司回購公司股東股權,需要同時辦理減少注冊資本以及實收資本。有以下情況其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以反對票的股東就能夠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的股權;
7、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該公司連續五年內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8、公司合并、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9、出現公司章程規定營業期限已屆滿或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的解散事由,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決定修改章程使得公司存續的。
三、公司減資程序
1.董事會制訂減資方案
依據《公司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由董事會制訂公司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董事會制訂的公司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應當包括:
擬減少注冊資本的數額;
各股東具體承擔的減少注冊資本的數額;
各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日期等。
2.股東會作出決議,并修改公司章程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對公司的減資事宜需作出股東會決議。股東會對減資作出的決議應由占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
股東會決議的內容一般包括:
公司減少注冊資本的數額;
公司各股東出資及其比例的變化;
公司減資后的公司注冊資本;
各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日期;
有關修改章程的事項(涉及股東變更、注冊資本變更)。
3.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根據《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的規定,公司需要減少注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4.通知債權人和對外公告、清償債務或提供擔保
根據《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的規定,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且根據公司章程,公司應就減資事項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三次。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辦理公告需提供以下材料:
(1)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減資的股東決定;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公司應就相關債務進行清償或提供相應擔保。
5.辦理工商變更登記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應當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