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繳納附加稅的分錄(繳納附加稅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貸:應交稅費-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水利建設基金
繳納工會經費:借:管理費用-工會經費
繳納企業所得稅:應交稅費-企業所得稅
繳納印花稅:稅金及附加
城市維護建設稅:
城市維護建設稅是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流通轉稅額為計稅依據征收的一種稅,納稅環節確定在納稅人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的環節上,從商品生產到消費流轉過程中只要發生增值稅、消費稅的當中一種稅的納稅行為,就要以這種稅為依據計算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
公式:應納稅額=(增值稅+消費稅)*適用稅率
稅率按納稅人所在地分別規定為:市區7%,縣城和鎮5%,鄉村1%。大中型工礦企業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區、縣城、建制鎮的,稅率為1%。
教育費附加:
應納教育費附加=(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3%
地方教育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