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企業名稱預先核準(公司名稱核準在哪個網站)
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準,下列企業的企業名稱可以不冠以企業所在地行政區劃名稱:
(一)本規定第十三條所列企業;
(二)歷史悠久、字號馳名的企業;
(三)外商投資企業。
第八條規定,企業名稱應當使用漢字,民族自治地方的企業名稱可以同時使用本民族自治地方通用的民族文字。企業使用外文名稱的,其外文名稱應當與中文名稱相一致,并報登記主管機關登記注冊。
第九條規定,企業名稱不得含有下列內容和文字:
(一)有損于國家、社會公共利益的;
(二)可能對公眾造成欺騙或者誤解的;
(三)外國國家(地區)名稱、國際組織名稱;
(四)政黨名稱、黨政軍機關名稱、群眾組織名稱、社會團體名稱及部隊番號;
(五)漢語拼音字母(外文名稱中使用的除外)、數字;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