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和自然人的區別通俗解釋(法人和自然人的區別)
自然人,遵循自然規律誕生的人類,要生兒育女養家糊口。享有民事權利也承擔民事義務,觸犯法律要處罰或者承擔刑事責任。
法人,同樣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是一個完全獨立的個體,但他與自然人不同,是種無生命的社會組織體,例如:a和b投資組建的有限公司(什么是有限公司?)。法人的實質,是一些社會組織在法律上的人格化,你完全可以把他看成是一個人,擁有獨立的財產(股東對這個社會組織的投資),做錯事了,或者犯法了,他作為個體都是獨自承擔責任的。
企業法人是具有國家規定的獨立財產,有完善的組織機構、組織章程和固定場所,能夠獨自承擔民事責任、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經濟組織。確立企業法人制度的好處,在于使具備法人條件的企業取得獨立的民事主體資格,真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商品生產者和經營者,在法律上擁有獨立的人格,與組成企業法人的成員無論是財產還是責任都是互相分離的狀態,能以自己的名義獨立參與民事活動,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
《民法通則》規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組織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也就是說,在法人這個組織中,選出一個主要負責人,代表法人行使職權。法定代表人一般都是由廠長、經理擔任,也可以由董事長、理事長擔任,這主要看法律或章程如何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