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照吊銷和注銷的區別(營業執照吊銷轉注銷怎么辦理)
大錯特錯!
錯在哪里?
一起來看看吊銷、撤銷和注銷三者的區別吧!
吊 銷
簡單點說,吊銷是指公司違反了工商行政管理法規,被工商局以強制手段剝奪經營資格。
這里必須強調一下,吊銷是行政機關對企業實施的最嚴厲的行政處罰。
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常見情況:
1、公司成立后無當理由超過6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6個月以上的;
2、偽造、涂改、出租、轉讓公司、分公司營業執照的;
3、在生產經營中違反法律、法規的。
一、被吊銷營業執照有什么后果呢?
1、被吊銷營業執照的法定代表人在全國范圍3年內都不得申請或擔任其他企業的董事、監事等高級管理人員。
2、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
二、被吊銷后就可以放任不管?
想的太天真!被吊銷就相當于公司被關進了“小黑屋”,吊銷執照后各類監管、懲戒措施還是生效的,而且更加嚴格!如果不處理,只能越拖越重,導致的損失是無法估量的!
所以被吊銷后的確做法,是辦理注銷!
被吊銷的公司只是不能從事經營活動,但仍然”活著“,在法律上,仍是訴訟主體和債務承擔主體。
《公司法》將“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列為公司的法定解散事由之一,被吊銷執照的公司接下來面臨的就是解散、清算以及注銷。
只有最終經過注銷登記,被吊銷執照的公司才算是以合法的方式退出市場。
撤 銷
通俗點講,撤銷就是對已經完成的登記行為的否定,或者說是一種糾錯行為,錯誤的登記喪失法律效力。
它的前提是自始不符合登記條件,但通過非法情形取得了公司登記,比如登記人員濫用職權、違反法定程序,或者申請人提交虛假材料、隱瞞重要事實等等。
被撤銷的常見情況:
1、撤銷公司設立登記,后果是公司設立登記自始無效;
2、撤銷公司變更登記,后果是公司恢復到該次變更登記之前的登記狀態;
3、撤銷公司注銷登記,后果是公司恢復到注銷之前的登記狀態。
一、被撤銷變更或注銷登記,有什么后果呢?
按照《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暫行辦法》第五條(二):提交虛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取得公司變更或者注銷登記,被撤銷登記的;
1、企業被撤銷、注銷變更登記的,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且5年內不得移出嚴重失信企業名單。
2、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3年內不得擔任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3、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
4、與政府其他部門互聯共享,實施聯合懲戒,可能連飛機和高鐵都坐不了!
二、公司被撤銷登記,同樣要辦理注銷!
撤銷設立登記意味著該公司喪失了法律主體資格和營業資格。
按《公司法》規定,這也是一種公司解散的法定情形,接下來所要面臨的,和被吊銷執照的公司一樣,先清算后注銷。
三、吊銷和撤銷,傻傻分不清楚?
雖然吊銷和撤銷都是違反法律法規被強制停業。
但被撤銷是“先天不足”,即登記過程中出現了違法情形,造成登記本身就是錯誤的。
而被吊銷是“后天病變”,即登記本身是沒有瑕疵的,是在公司經營過程中出現違法情形。
注 銷
這里,我們必須明確!注銷是企業合法退出市場的唯一方式。
注銷是依申請而作出的一種行政許可行為。只有符合注銷條件的公司才能申請:
1、被依法宣告破產;
2、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3、因合并、分立解散;
4、被依法責令關閉。
注銷一般程序:
“成立清算組” → “清算組備案” → “做出清算報告” → “登報公告45日”
現在你搞懂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