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注冊品牌名稱和商標(注冊商標品牌需要什么條件)
1、該商標注冊已滿三年且自注冊之日起連續三年依法使用;
2、該商標為省內相關公眾廣為知曉并享有較高信譽;
3、該商標申請人擁有良好的商業信譽;等等。
需要的資料如下:
1、申請書;
2、申請人的有關身份證明材料;
3、商標注冊的證明材料;
4、該商標所指商品近3年的銷售額、納稅額、市場占有率等主要經濟指標及在省內同行業排序情況的有關材料;等等。
【法律依據】
《商標法》第十四條規定,馳名商標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作為處理涉及商標案件需要認定的事實進行認定。認定馳名商標應當考慮下列因素:
(一)相關公眾對該商標的知曉程度;
(二)該商標使用的持續時間;
(三)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范圍;
(四)該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的記錄;
(五)該商標馳名的其他因素。
在商標注冊審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處商標違法案件過程中,當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條規定主張權利的,商標局根據審查、處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對商標馳名情況作出認定。
在商標爭議處理過程中,當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條規定主張權利的,商標評審委員會根據處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對商標馳名情況作出認定。
在商標民事、行政案件審理過程中,當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條規定主張權利的,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人民法院根據審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對商標馳名情況作出認定。
生產、經營者不得將“馳名商標”字樣用于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