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清算是什么意思啊通俗的講(企業清算是什么意思)
是指企業在不再持續經營,發生結束自身業務、處置資產、償還債務以及向所有者分配剩余財產等經濟行為時,對清算所得,清算所得稅、股息分配等事項的處理。
二、哪些企業應進行清算的所得稅處理?
按照《公司法》規定需要清算的企業
1、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2、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
3、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4、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的。
注:|以上除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解散的不需,要清算外, 其他解散事由都需要清算。
按《企業破產法》規定需要進行清算的企業
1、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陰顯缺乏清償能力。向人民法院提出破產清算申請;
2、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破產清算的申請;
3、企業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畢,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
企業重組中需要按時清算處理的企業
1、企業由法人轉變為個人獨資企業、洽伙企業等非法人組織;
2、將登記注冊地轉移至中人民共和國境外(包括港澳臺地區);
3、企業合并一般性稅務 處理的,被合并企業和其股東要進行清算處理;
4、企業分立,一般性稅務處理的,被分立企業不再繼續存在(解散分立),被分立企業和其股東要進行清算處理。
三、終止經營后的兩次申報
1、申報常經營期間企業所得稅
終止生產經營當年度1月1日至實際經營終止之日作為一個納稅年度;
于實際經營終止之日起60日內完成當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結清當年度應繳(應退)企業所得稅稅款;
2、申報企業清算所得稅
企業決定息業停止生產經營至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注銷為清算期間,以整個清算期間作為一個納稅年度;
企業應當自清算結束之日起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企業清算所得稅納稅申報表,結清稅款。
四、清算所得
清算所得=全部資產可變現價值或交易價格-資產的計稅基礎-清算費用-相關稅費+債務清償損益-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等。
五、清算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