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會計準則固定資產折舊的年限(企業會計準則固定資產折舊)
新舊會計準則下的固定資產折舊
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范圍發生變化
固定資產,作為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長期服務的有形資產,其價值必然會隨著時間的推移和資產的使用而發生損耗,因此,對固定資產按月計提折舊也就成為確計量企業經營成果的一項不可或缺的工作。
對照新舊會計準則就會發現,新準則要求企業對所有固定資產都要按月計提折舊,除非是已經提足折舊仍然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和單獨計價入賬的土地,而舊準則規定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資產是不需計提折舊的。
新準則要求對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資產也要計提折舊,體現了準則制定者對折舊性質的認識更加深刻了。折舊本質上是固定資產的損耗。固定資產的損耗包括有形損耗和無形損耗兩種:有形損耗是指固定資產由于使用和自然力的影響而引起的使用價值和價值的損失;無形損耗則是指由于科學技術進步等而引起的固定資產價值的損失。固定資產的有形損耗是顯而易見的,如機械磨損和自然條件的侵蝕等,但是,隨著科學技術的日新月異,固定資產的無形損耗有時比有形損耗更為重要,對計算折舊的影響更大。通過上面對固定資產損耗性質的介紹,我們不難發現,即使固定資產沒有使用,損耗仍然會實實在在地發生,對其計提折舊也就很有必要。不需用固定資產要計提折舊的道理和未使用的固定資產一樣。 然而,舊準則規定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資產不需計提折舊就完全沒有道理嗎?不是的。因為根據會計的重要性原則,對一些不是很重要的事項是可以忽略或簡化處理的。未使用的固定資產和在使用的固定資產,損耗程度顯然是有差別的。舊準則開始執行時,對絕大多數企業來講,使用還是引起固定資產損耗最重要的原因,對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資產不提折舊對經營成果的確計量影響不大;但幾年下來,有越來越多的企業發現,無形損耗對企業的一部分固定資產價值影響更加巨大,對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資產不提折舊已經開始對經營成果的確計量產生較大影響。新準則的這一變動,可以說是世變時移,變法宜矣! 新舊會計準則這一變動是否構成一項實質性差異呢?也不是的。新準則要求企業應當根據與固定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的預期實現方式,合理選擇固定資產折舊方法,可選用的折舊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雙倍余額遞減法和年數總和法等。假設企業對一項固定資產選用工作量法來計提折舊,那么,固定資產處于未使用或不需用的狀態時,工作量為零,計算提取的折舊也是零,和舊準則規定的未使用或不需用的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的最終效果是一樣的。 計提折舊固定資產范圍的變化還體現在固定資產確認標準上,新準則對固定資產的單位價值沒有硬性要求,企業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確定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的價值區分界限。
新準則要求計提固定資產折舊要做到精準
對以一筆款項購入多項沒有單獨標價的固定資產,新準則要求企業應當按照各項固定資產公允價值比例對總成本進行分配,分別確定各項固定資產的成本。固定資產的各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壽命或者以不同方式為企業提供經濟利益的,新準則還要求企業應當分別將各組成部分確認為單項固定資產,可以使用不同的折舊率或折舊方法。每年年度終了,新準則要求企業必需對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預計凈殘值和折舊方法進行復核。使用壽命預計數與原先估計數有差異的,應當調整固定資產使用壽命。預計凈殘值預計數與原先估計數有差異的,應當調整預計凈殘值。與固定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預期實現方式有重大改變的,應當改變固定資產折舊方法。 這就要求企業在計提固定資產折舊時要做到精細準確,企業必需對自己的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事先有一個比較準確的估計,充分考慮固定資產預計生產能力或實物產量、預計有形損耗和無形損耗、法律或者類似規定對資產使用的限制等因素,比較準確地確定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預計凈殘值等計算折舊時的關鍵要件,選擇對損益計量能夠產生最符合實際情況的固定資產折舊方法。
對先前存在爭議的折舊處理進行規范
新準則規定: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固定資產,應當按照估計價值確定其成本,并計提折舊;待辦理竣工決算后,再按實際成本調整原來的暫估價值,但不需要調整原已計提的折舊額。 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固定資產應當計提折舊,新舊準則沒有多少差別。待辦理竣工決算后,再按實際成本調整原來的暫估價值,相應折舊是否應該調整,在實踐中原本存在很多分歧,新準則統一規定為不再調整原已計提的折舊額。新準則的這一規定雖然可以結束原來的紛爭,但是,不能排除會有企業利用這一規定以固定資產尚未竣工決算為由故意多估或少估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的固定資產價值,從而調節利潤。因此,在實踐中如果發現企業預估的固定資產價值與最終決算價值差異較大的,還是引用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前期差錯更準則作為重大差錯處理為妥。
固定資產折舊方法分類
直線法(straight-line method)根據固定資產在整個使用壽命中的磨損狀態而確定的成本分配結構。
直線法依據是,固定資產的使用強度比較平均,而且各期所取得的收入差距不大。在直線法下,折舊金額是時間的線性函數。
產量法(production method)根據固定資產的產出量分配其成本的方法。
產量法的依據是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主要是受其使用量影響,其合理性取決于三個條件:
(1)固定資產的每期用量波動較大;
(2)固定資產使用期內的產出的每期用量波動較大;
(3)固定資產服務潛力的下降與其使用程序密切相關。如果符合這三個條件,產量法是最符合配比原則的。反對產量法的人認為,估計固定資產的產出量比估計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更加困難,而且很難考慮功能損耗因素。
采用產量法折舊,折舊費用是一項變動成本,而不像直接法的折舊費用那樣是固定成本。
固定資產的產出量可以用機器小時或產量(如汽車的行駛里程)來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