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付定金分錄怎么做(預付定金會計分錄怎么寫)
定金的相關規定
一般來講,如果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接來下的債務,那么接收方可以不進行定金返還;相應的,如果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接下來的債務,那么需要向另一方返還雙倍的定金。但是如果雙方都及時的履行了債務之后,可以依照相關的約定,將定金抵作價款或者進行收回。定金的數額原則上是由交易雙方約定的,但擔保法對其最高限額作了限制,即不能超過合同約定總金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雖然我們理解了定金的真含義,但實際上,有許多人將“定金”和“訂金”混淆。那么兩者有什么區別呢?
“定金”與“訂金”的區別
“定金”與“訂金”雖然僅有一字之差,但實質含義卻大相徑庭。定金是一個規范的法律概念,而訂金并不是一個規范的法律概念。如果交易雙方的當事人沒有其他約定,那么“訂金”的性質主要是預付款。也就是說當銷售者違約時,應無條件退款;而消費者違約時,可以與銷售者協商解決并要求經營者退款。總的來講,定金不能退,訂金可以退。
看起來訂金對消費者更為有利,但實質上訂金只是預付款的別名。但是因為定金不可以收回,所以在賬務處理中,應將其當成“預付賬款”來進行處理。
定金的賬務處理方式
因為在賬務處理中,定金會被當成“預付賬款”來進行處理,因此從支付定金到交易需要兩步來完成。
1.預付定金時,會計分錄為:
借:預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
2.支付余款,并且貨款全部結清時:
借:原材料(或其他相關科目)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預付賬款
銀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