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應稅勞務包括哪些(應稅勞務包括哪些)
勞務是人們以勞動形式為別人提供服務的活動,其取得的收入為應稅勞務收入,也就是應稅勞務。
一、應稅勞務包括的項目為加工和修理修配。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一條規定,企業發生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行為,應當繳納增值稅。
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條規定,條例第一條所稱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貨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貨物并收取加工費的業務;而修理修配,是指受托方對損傷和喪失功能的貨物進行修復,使其恢復原狀和功能的業務。
那么也就是說,應稅勞務或銷售勞務主要包括企業有償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的業務,即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應稅勞務。一般來講,提供應稅勞務的企業多為生產加工制造型企業。
二、應稅服務不同于應稅勞務。應稅服務或銷售服務,是指提供交通運輸服務、郵政服務、電信服務、建筑服務、金融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的業務。簡單地說,應稅服務就是營改增之前的征收營業稅的項目。
1、執行的增值稅稅率不同。按照稅法規定,應稅勞務執行的是13%的增值稅稅率;而應稅服務分別執行的是9%和6%的增值稅稅率,即企業銷售交通運輸服務、郵政服務、基礎電信服務和建筑服務執行9%的增值稅稅率,企業銷售金融服務、現代服務和生活服務業務的執行6%的增值稅稅率。
2、應稅勞務提供的是勞務,是提供的有償勞務,是需要繳納增值稅的勞務,是對貨物進行加工制作的過程,比如,委托方提供物料委托受托方加工配件,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完成了配件的制作,并收取了加工費,也就是這部分勞務是有償勞務,需要繳納增值稅;而應稅服務提供的只是服務,沒有加工過程。比如,交通運輸服務就是利用運輸工具將貨物或旅客送達目的地的服務。
現實中,將應稅勞務和應稅服務視為同一個增值稅應稅項目的情況還是存在的,但實質上二者的區別很明顯,這也是營改增之前的應稅勞務就是增值稅項目的原因之一,因應稅勞務有著對實物資產的加工過程,且二者執行不同的增值稅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