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報酬個稅計算公式Excel(勞務報酬個稅計算公式)
注:根據總局公告2018年第28號第九條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 2016) 36號)第五十條第一款的規定,個人提供勞務銷售額未超過300-500的,可以收款憑證及內部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納稅人可不開具發票。
1、未達到起征點——免征
2、達到起征點——至2020年12月31日,湖北省免征,其他地區減按1%征收率征收——
注:根據財稅(2019) 13號的規定,個人開具普票的,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季度30萬以下)的免稅,超過的全額納稅;開具專票的,全額納稅。稅款在開具發票時由代開的稅務機關征收。
ps:《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 (2016) 36號)第五十條第一款規定:
增值稅起征點幅度如下:
(一)按期納稅的,為月銷售額5000-20000元(含本數)。
(二)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銷售額300-500元(含本數)
二、個人所得稅
(一)征稅項目
1、勞動報酬所得
指個人從事勞務取得的所得,包括從事設計、裝潢、安裝、制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像、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眾紹服務、經紀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
2、經營所得
包括:個人依法從事辦學、醫療、咨詢以及其他有償服務活動取得的所得;個人從事其他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
注:通常,提供規定范圍內的勞務,無營業執照的,按照勞務報酬處理所得計稅。
有營業執照,從事生產、經營、建設活動(既包括主體性活動,也包括輔助性活動)的團隊經營行為,按照經營所得計稅。有特殊規定的按照規定執行,如《建筑安裝業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中明確了從事建筑安裝取得收入滿足條件的按照經營范圍得計稅。
(二)勞務報酬所得
1、預扣預繳
1??應納稅額= (收入-800) x 稅率速算扣除數或=收入x(1—20%) x稅率-速算扣除數;
2??由支付方代扣代繳;
注:個人開具發票需由稅務局代開,-些地區規定由稅務代扣個稅,如四川成都。
還有一些地區稅務局不代扣個稅,此種情形通常會在發票備注欄注明“個人所得稅由支付方依法預扣預繳(或代扣代繳)”,此時支付方應該扣繳個稅;
支付方還可以查看對方的完稅憑證來確定是否需要代扣代繳。
(三)經營所得
1、征收方式
核定征收,多數情況下由稅務機關代開發票時按照一定比例征收,次年無需匯算清繳。
2、應納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