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減值損失轉出會計分錄(資產減值損失轉回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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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減值損失沖回時會計分錄怎么寫?
一般地,只有流動資產的減值可以轉回,如,應收賬款的壞賬準備,存貨跌價備等。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長期股權投資等的減值是不允許轉回的。
例如,一項存貨,賬面價值是1000萬元,可變現凈值是800萬元,說明減值了200萬元,就需要提資產減值損失200萬元。分錄是:
借:資產減值損失 200
貸:存貨跌價準備 200
之后,如,第二年,如果存貨的可變現凈值上升了,假定上升為900萬元,說明價值恢復了100萬元,則原已計提的資產減值損失需轉回100萬元。資產減值損失轉回的會計分錄是:
借:存貨跌價準備 100
貸:資產減值損失 100
資產減值損失屬于什么科目?
資產減值損失屬于損益類科目,它是指因資產的賬面價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額而造成的損失。新會計準則規定資產減值范圍主要是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以及除特別規定外的其他資產減值的處理。
《資產減值》準則改變了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的減值準備計提后可以轉回的做法,資產減值損失一經確認,在以后會計期間不得轉回,消除了一些企業通過計提秘密準備來調節利潤的可能,限制了利潤的人為波動。資產減值損失在會計核算中屬于損益類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