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納稅人繳納增值稅分錄怎么做(一般納稅人繳納增值稅分錄)
小規模納稅人只需在“應交稅費”科目下設置“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不需要設置三級專欄(進項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轉出之類)及除“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代扣代交增值稅”(這兩個其實也基本用不著)外的明細科目。也就是說,小規模納稅人基本使用“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就足以核算增值稅計提、繳納了。
例1:甲公司本期銷售貨物,取得含稅價款103萬元(征收率3%)。確認收入并計提增值稅分錄如下:
借:應收賬款、銀行存款等103萬
貸:主營(其他)業務收入 100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3萬
申報、繳納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3萬
貸:銀行存款 3萬
如果小規模納稅人預繳增值稅,則上述兩筆分錄順序調整而已。
二、一般納稅人
(一)簡易計稅
一般納稅人也有簡易計稅情形(需要專門規定),其增值稅核算與小規模納稅人大致一樣,只是使用會計分錄改為“應交稅費——簡易計稅”。
例2:乙公司建筑企業,本期發生甲供材簡易計稅項目,不含稅銷售額200萬元,增值稅額6萬元。確認收入并計提增值稅分錄如下:
借:應收賬款、銀行存款等206萬
貸:主營(其他)業務收入200萬
應交稅費——簡易計稅 6萬
申報、繳納分錄:
借:應交稅費——簡易計稅 6萬
貸:銀行存款 6萬
(二)一般計稅
例3:丙公司本月銷項稅額150萬元,進項稅額120萬元,期末結轉應繳增值稅30萬元。結轉分錄如下: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30萬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30萬
申報、繳納分錄: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30萬
貸:銀行存款 30萬
(三)預繳增值稅
有些情形,涉及預繳增值稅,比如建筑服務、銷售不動產等。
例4:丁公司建筑企業(一般計稅方法),本期預收工程款項109萬元(含稅)
借:銀行存款 109萬
貸:預收賬款 109萬
計算、計提預繳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 2萬(109/(1+9%)×2%)
貸:銀行存款 2萬
月末,企業應將“預交增值稅”明細科目余額轉入“未交增值稅”明細科目,借記“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科目,貸記“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科目。房地產開發企業等在預繳增值稅后,應直至納稅義務發生時方可從“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科目結轉至“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科目。
(四)交納當月應交增值稅(目前征管體制下,大多數企業用不到)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
貸:銀行存款
此科目納入本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計提、計算。
三、代扣代交增值稅
按照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境外單位或個人在境內發生應稅行為,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以購買方為增值稅扣繳義務人。
例5:戊公司接受境外公司提供服務,應付服務費用106萬元(含稅)。
借:勞務成本 100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6萬
貸:應付賬款 100萬
應交稅費——代扣代交增值稅 6萬
實際繳納代扣代繳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代扣代交增值稅 6萬
貸:銀行存款 6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