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調整哪些項目(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調整)
近日,為進一步優化企業所得稅辦稅服務、減輕企業辦稅負擔,稅務總局發布《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有關事項的公告》。《公告》適用于2021年度及以后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對部分表單和填報說明進行修訂,并優化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多繳稅款處理方式。
此次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修訂,涉及哪些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據介紹,在支持小型微利企業發展方面,此前財政部、稅務總局明確,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第二條規定的優惠政策基礎上,再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在激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方面,財政部、稅務總局明確,制造業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
在支持集成電路企業、軟件企業高質量發展方面,多部門明確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集成電路企業或項目、軟件企業清單制定工作有關程序,以及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企業條件和項目標準。
在推動創業投資發展方面,多部門明確,對上海市浦東新區特定區域內公司型創業投資企業,轉讓持有3年以上股權的所得占年度股權轉讓所得總額的比例超過50%的,按照年末個人股東持股比例減半征收當年企業所得稅;轉讓持有5年以上股權的所得占年度股權轉讓所得總額的比例超過50%的,按照年末個人股東持股比例免征當年企業所得稅。
在完善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方面,多部門此前更新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目錄及綜合利用的資源、產品、技術標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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