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利潤分配的去向主要有(企業利潤分配的去向有哪些)
一、公司利潤分配應遵循的原則
1、依法分配原則
企業利潤分配的對象是企業繳納所得稅后的凈利潤,這些利潤是企業的權益,企業有權自主分配。
2、資本保全原則
資本保全是責任有限的現代企業制度的基礎性原則之一,企業在分配中不能侵蝕資本。利潤的分配是對經營中資本增值額的分配,不是對資本金的返還。按照這一原則,一般情況下,企業如果存在尚未彌補的虧損,應首先彌補虧損,再進行其他分配。
3、充分保護債權人利益原則
債權人的利益按照風險承擔的順序及其合同契約的規定,企業必須在利潤分配之前償清所有債權人到期的債務,否則不能進行利潤分配。同時,在利潤分配之后,企業還應保持一定的償債能力,以免產生財務危機,危及企業生存。此外,企業在與債權人簽訂某些長期債務契約的情況下,其利潤分配政策還應征得債權人的同意或審核方能執行。
4、多方及長短期利益兼顧原則
利益機制是制約機制的核心,而利潤分配的合理與否是利益機制最終能否持續發揮作用的關鍵。
二、利潤分配順序是怎樣的
利潤分配的順序根據《中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有關法規的規定,企業當年實現的凈利潤,一般應按照下列內容、順序和金額進行分配:
1、計算可供分配的利潤
將本年凈利潤(或虧損)與年初未分配利潤(或虧損)合并,計算出可供分配的利潤。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潤為負數(即虧損),則不能進行后續分配;如果可供分配利潤為數(即本年累計盈利),則進行后續分配。
2、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
在不存在年初累計虧損的前提下,法定盈余公積金按照稅后凈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已達注冊資本的50%時可不再提取。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積金用于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或轉增資本金。但轉增資本金后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積金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25%。
3、提取任意盈余公積金
任意盈余公積金計提標準由股東大會確定,如確因需要,經股東大會同意后,也可用于分配。
4、向股東(投資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潤)
企業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以并入本年度分配。
公司股東會或董事會違反上述利潤分配順序,在抵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必須將違反規定發放的利潤退還公司。
三、企業進行利潤分配需要遵循哪些法律規定
企業在進行利潤分配時,應堅持法定利潤分配程序,不能以企業資本分配利潤,不能當年無利潤而動用以前年度留存收益分配利潤等,都是企業利潤分配過程中所必須遵循的法律規定。
相關要求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資本保全約束
規定公司不能用資本(包括實收資本或股本和資本公積)發放股利,目的在于維持企業資本的完整性,保護企業完整的產權基礎,保障債權人的權益
資本積累約束
規定公司必須按一定的比例和基數提取各種公積金。另外,它要求在進行股利分配時,一般應當貫徹“無利不分”的原則
超額累積利潤約束
如果公司為了避稅而使得盈余的保留大大超過了公司目前及未來的投資需求時,將被加征額外的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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