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顧問資格證考試條件
證券投資顧問業務的基本要素是,提供證券投資建議,收取服務報酬,其功能是輔助投資者進行投資決策,幫助客戶實現資產增值。
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業務條件主要有
1、被證券公司、投資咨詢機構或者資信評級機構聘用;
2、具有本科以上學歷;
3、具有兩年從事證券業務的經歷;
4、未受過刑罰和被證監會認定為市場禁入者。
申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從業資格條件主要有
1、分別從事證券或期貨咨詢業務的機構,有5名以上取得證券、期貨投資咨詢從業資格的專業人員;
2、同時從事證券和期貨投資咨詢業務的機構,有10名以上取得證券、期貨投資咨詢從業資格的專業人員;
3、注冊資本100萬;
4、具有健全的內部管理制度。
申請執業
取得證券、期貨投資咨詢從業人員,申請執業由所參加的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機構向所在地方證管辦提出申請,地方證管辦審核通過后報中國證監會審批;準予執業的,由中國證監會頒發執業證書。
從業規范
1、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及執業人員不得參加媒體舉辦的薦股“擂臺賽”,模擬證券投資大賽或類似的欄目或節目;
2、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及其執業人員有權拒絕媒體對其所提供的稿件進行斷章取義,做有損原意的刪節和修改,并自提供之日起將其稿件以書面形式保存3年;
3、證券投資顧問不得同時注冊證券分析師;
4、證券投資顧問應當按照公司制定的程序和要求,了解客戶的身份,財產與收入狀況,證券投資經驗,投資需求與風險偏好,評估客戶的風險承受能力,并以書面或電子文件形式之一記載和保存。
5、要告知客戶相關基本信息,包括公司地址、公司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以及投資顧問的姓名和登記編碼;
6、應告知客戶投資顧問的內容和方式;
7、應告知客戶,投資決策由客戶作出,投資風險由客戶承擔。
8、投資證券投資顧問不得代客戶做出證券投資決策。
從業人員后續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