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會計鑒定人的資格考試(司法會計鑒定人的資格)
依照《司法鑒定執業分類規定(試行)》的規定,司法鑒定有十幾種,在經濟犯罪案件中最為常見便是司法會計鑒定,該種鑒定意見一般是對涉案金額的鑒定,將直接影響到涉案當事人的定罪量刑。
下面帶你了解:
1. 什么是司法會計鑒定?
2. 現有法律如何規定司法會計鑒定機構及鑒定人的資質?
根據《人民檢察院司法會計工作(細則)》第八條,司法會計鑒定是指在訴訟活動中,為了查明案情,由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員,對案件中涉及的財務會計資料及相關材料進行檢驗,對需要解決的財務會計問題進行鑒別判斷,并提供意見的一項活動。
從該規定可知,司法會計鑒定是通過鑒定人解決訴訟中涉及到財務會計問題,以獲得司法會計鑒定意見,從而查明財務會計事實。
鑒定人和鑒定機構是出具鑒定意見的主體,那么,法律對司法會計鑒定機構和專業人員資質如何規定的?
《司法鑒定機構登記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二款,司法鑒定機構是司法鑒定人的執業機構,應當具備本辦法規定的條件,經省級司法行政機關審核登記,取得《司法鑒定許可證》,在登記的司法鑒定業務范圍內,開展司法鑒定活動。
《司法鑒定人登記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二款,司法鑒定人應當具備本辦法規定的條件,經省級司法行政機關審核登記,取得《司法鑒定人執業證》,按照登記的司法鑒定執業類別,從事司法鑒定業務。
從上述規定可知,鑒定機構以及鑒定人從事鑒定相應的工作都應經省級司法行政機關審核登記,并取得《司法鑒定許可證》,并應在司法鑒定業務范圍內,開展鑒定活動。
上述管理辦法的效力依據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關于司法鑒定管理問題的決定》的第二條。
從該《決定》第二條可知,需要進行登記的司法鑒定種類是:法醫類、物證類、聲像資料鑒定以及由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最高院以及最高檢確定的其他需要登記鑒定種類。
簡言之,鑒定機構和鑒定人即使未經省級司法行政機關審核并編入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名冊之中,并不影響司法會計鑒定意見的證據能力,依然可以作為案件的依據。
因此,在經濟犯罪案件中,司法會計鑒定意見經常由會計師事務所及該所執業的注冊會計師做出。在這當中,做出司法會計鑒定意見的司法會計事務所以及會計師很多都未經省級司法行政機關審核并登記,辯方可以依據《刑訴法解釋》第100條、第101條對司法會計鑒定意見按照鑒定意見的標準進行審查。
這也導致一些辦案機關為了規避這樣的控辯交鋒,會將需要進行司法會計鑒定的內容做成審計報告并作為書證提交,而不是作為鑒定意見提交,這顯然是錯誤的。
我們認為,這一者是混淆了司法會計鑒定與審計報告的范圍與功能,另外也違反了《刑訴法解釋》第100條:根據法律、司法解釋的規定,指派、聘請有專門知識的人就案件的專門性問題出具的報告,可以作為證據使用。對前款規定的報告的審查與認定,參照適用本節(鑒定意見)的有關規定。
下一篇:證券資格從業證考試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