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保護用品(勞動保護用品包括哪些)
一、公司沒有給勞動者發放勞動保護用品會有什么后果
可以解除合同,要求經濟補償,或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二、勞動保護用品發放原則是什么
發放職工個人勞動防護用品是保護勞動者安全、健康的一項預防性輔助措施,不是生活福利待遇。發給工人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按照勞動條件發放。屬于在生產過程中保護工人安全和健康所必須的才發,否則不發;對于在不同企業中勞動條件相同的同類工種,應當發給相同的防護用品;如果工種相同而勞動條件不同,應當發給不同的防護用品。
三、勞動保護用品有哪些
1、安全帽類,是用于保護頭部,防撞擊、擠壓傷害的護具。主要有塑料、橡膠、玻璃、膠紙、防寒和竹藤安全帽。
2、呼吸護具類,是預防塵肺和職業病的重要護品。按用途分為防塵、防毒、供養三類,按作用原理分為過濾式、隔絕式兩類。
3、眼防護具,用以保護作業人員的眼睛、面部,防止外來傷害。分為焊接用眼防護具、爐窯用眼護具、防沖擊眼護具、微波防護具、激光防護鏡以及防x射線、防化學、防塵等眼護具。
4、聽力護具。長期在90db(a)以上或短時在115db(a)以上環境中工作時應使用聽力護具。昕力護具有耳塞、耳罩和帽盔三類。
5、防護鞋,用于保護足部免受傷害。目前主要產品有防砸、絕緣、防靜電、耐酸堿、耐油、防滑鞋等。
6、防護手套,用于手部保護,主要有耐酸堿手套、電工絕緣于套、電焊手套、防x射線手套、石棉手套等。
7、防護服,用于保護職工免受勞動環境中的物理、化學因素的傷害。防護服分為特殊防護服和一般作業服兩類。
8、防墜落具,用于防止墜落事故發生。主要有安全帶、安全繩和安全網。
9、護膚用品,用于外露皮膚的保護。分為護膚膏和洗滌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