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稅的計算依據是什么(附加稅的計稅依據怎么算)
如何計算增值稅附加稅?
1)銷售稅額-稅額=應繳增值稅額。
2)需繳納增值稅x0.07(城建稅)
需繳納增值稅x0.03(教育附加費)
增需繳納增值稅x0.02(地方教育附加費)
需繳納增值稅x0.01(河道管理費)
上述附加費的比率是上海市規定的比率,其它省市可能會有所不同,但原則基本相同。
增值稅和附加稅是什么?如何計算?
在流通過程中產生的增值稅是以貨物(包括應稅勞務)的增值為計稅依據征收的流通稅。
增值稅計算公式=銷售稅額-(進口稅額+保留稅額-進口稅額轉出)
附加稅其中一種就是附增值稅附加稅,與增值稅是對應的,需要按照一定比例的增值稅稅額來征收。其中納稅義務人和獨立稅是一致的,但是稅率有所不同,需要以增值稅存在和征收為前提,一般包含有城市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等。
附加稅計算公式=當期繳納(營業稅+增值稅+消費稅)*城市建設稅稅率*教育費附加稅率*地方教育費稅率。
城市建設稅:市區7%,縣城5%,其它地區1%;
附加教育費用:3%,稅法規定唯一的稅率;
地方教育費附加:2%,稅法規定唯一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