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放同業是什么科目(存放同業屬于什么科目)
一、會計處理
《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第四章規定:企業的利息滿足讓渡資產使用權的收入條件應確認收入,其金額按他人使用本企業貨幣資金的時間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
“存放同業”科目屬于資產類科目,企業增加在同業的存款,借記本科目,貸記“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減少在同業的存款做相反的會計分錄。期末余額在借方。
二、稅務處理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第一款規定:“利息收入是指企業將資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構成權益性投資,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業資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貸款利息、債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
利息收入確認時間,《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第二款規定:“按合同約定的債務人應付利息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企業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操作指南〉的公告》(2010年第1號)第三條第一款第(二)項明確:來源于境外的利息,應按有關合同約定應付交易對價款的日期確認收入實現。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十五條規定,金融服務增值稅稅率6%。附件3《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第一條規定,金融同業往來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這些利息收入包括金融機構與人民銀行所發生的資金往來業務、銀行聯行往來業務、金融機構間的資金往來業務、金融機構之間開展的轉貼現業務利息收入。
三、案例分析
2020年1月1日,中國銀行某分行存放中國建設銀行某分行資金8480萬元,假定年利率5%。第二季度取得利息收入106萬元。其會計處理:
2020年1月1日
借:存放同業 84 800 000
貸:存放中央銀行款項 84 800 000
2020年7月1日
借:銀行存款 1 060 000
貸:利息收入 1 000 000
應交稅費——應增增值稅(減免稅額) 60 000[=1 060 000
÷(1+6%)×6%]
結轉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額) 60 000
貸:其他收益 60 000
將100萬元記入《a101020金融企業收入明細表》第4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