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豪小汽車消費稅征收環節稅率(超豪小汽車消費稅征收環節)
據了解,消費稅征稅對象是特殊消費品,目前包括煙、酒、油、車等15個稅目,目的在于抑制高污染高能耗、不可再生資源、奢侈品等商品消費,并籌集財政收入。根據財政部數據,去年我國消費稅收入為12028億元,同比下降4.3% 。消費稅目前是國內第三大稅種。萬億元級稅種消費稅近些年改革動作頻繁,其中就包括調整征收范圍和稅率。
征收環節后移
消費稅自1994年開征以來,經歷了幾次重大的制度調整,包括2006年消費稅制度改革、2008年成品油稅費改革、2014年以來新一輪消費稅改革等。經過逐步改革和完善,稅制框架基本成熟,稅制要素基本合理,運行也基本平穩。2019年國務院印發的《實施更大規模減稅降費后調整中央與地方收入劃分改革推進方案》中,明確在征管可控的前提下,將部分在生產(進口)環節征收的現行消費稅品目逐步后移至批發或零售環節征收,拓展地方收入來源,引導地方改善消費環境。具體調整品目經充分論證,逐項報批后穩步實施。
值得關注的是,由于征管便利,目前我國絕大部分消費稅稅目征收環節都在生產環節。消費稅下一步改革重點是征收環節后移。
而在現有的消費稅稅目中,金銀首飾、鉑金首飾和鉆石及鉆石飾品在零售環節征稅;卷煙和超豪小汽車在生產環節征稅外,分別在批發環節和零售環節加征一道消費稅。由于消費稅收入主要來自煙、酒、成品油、小汽車四個稅目,因此消費稅征收環節后移的關鍵在于這四個稅目。
業內人士表示,目前煙酒油車征收環節后移征管可控,但沒有成熟的政府間收入分成方案,因此沒有全部推開。征收環節后移,必然會導致煙酒等生產地稅收銳減,如何穩妥推進是關鍵。消費稅征收環節后移的關鍵在于做好征管可控前提下,解決好地方收入劃分問題。
專家表示,消費稅在生產環節征稅,一定程度上加重了生產企業的負擔,不利于鼓勵生產經營積極性,且部分企業通過多種手段來偷稅漏稅。而征收環節后移至零售批發環節,可以一定程度上減輕生產企業負擔,更好地發揮消費稅調節作用,增加財政收入,不過征管難度也相應加大,而且對地方收入有影響,因此要穩妥推進。
增量收入穩步下劃地方
前不久,財政部相關負責人在國新辦發布會上表示,下一步,將完善地方稅稅制,合理配置地方稅權,理順稅費關系。按照中央與地方收入劃分改革方案,后移消費稅征收環節并穩步下劃地方,結合消費稅立法統籌研究推進改革。
事實上,隨著2016年營業稅改增值稅全面推開,營業稅被廢止,地方失去營業稅這一主體稅種。為了彌補地方減收,增值稅中央與地方分享比例從此前75:25調整為50:50。而健全地方稅體系也成為財稅改革下一步關鍵。同時,為了拓寬地方收入,消費稅征收環節后移改革調整的存量部分核定基數,由地方上解中央,增量部分原則上將歸屬地方,確保中央與地方既有財力格局穩定。
專家認為,近期一系列減稅降費政策深入落實,在大大減輕企業和個人稅收負擔的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出現了地方政府稅收收入增長承受壓力的狀況,將消費稅收入劃歸地方有利于補充地方稅源,完善地方稅體系。
廈門大學經濟學院財政系教授謝貞發建議,由于消費稅收入增長波動幅度大,且各省份差異也較大,因此,在消費稅下劃地方時須謹慎選擇基數年份,以保證中央與各省份的財力平穩過渡。基數確定后,建議將之作為各地固定上解中央的數額,并切斷其與各地消費稅收入增長的關聯。另外,對于該改革對地方財力的綜合影響及改革后消費稅收入在地區間的不均衡分布問題,應通過完善均衡性轉移支付制度來緩解改革對各地區財政收入的沖擊。
消費稅改革再提速
作為“十四五”時期稅制改革的一場重頭戲,消費稅改革在加快腳步。“十四五”規劃綱要提出,“調整優化消費稅征收范圍和稅率,推進征收環節后移并穩步下劃地方”。不久前,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委調研組赴廣東省就完善現代稅收制度、健全地方稅和直接稅體系等開展了專題調研。
在健全地方稅、直接稅體系,適當提高直接稅比重的稅制改革大背景下,本輪消費稅改革的方向已基本敲定:調整征收范圍和稅率、征收環節后移、稅收收入穩步下劃地方、統籌考慮消費稅立法。
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副研究員蔣震表示,消費稅改革是在現代稅收制度改革的大框架下進行全局謀劃的,也是為了適應構建新發展格局的需要。當前,我國經濟進入新的發展階段,結合地方稅體系的完善,用消費稅改革來激發地方的積極性,是一個很好的抓手。此外,消費稅改革也可以更好地實現對消費行為的引導,優化消費結構。
在蔣震看來,消費稅改革不能一刀切。“征收的范圍不同,應稅消費品不同,對稅收收入帶來的影響也不一樣。在后移環節中不能一刀切,要注意輕重緩急,優先推進條件具備的,慢慢推向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