遞延所得稅資產是什么科目,借方表示(遞延所得稅資產是什么科目)
一.什么是遞延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是當合營企業應納稅所得額與會計上的利潤總額出現時間性差異時,為調整核算差異,可以賬面利潤總額計提所得稅,作為利潤總額列支,并按稅法規定計算所得稅作為應交所得稅記賬,兩者之間的差異即為遞延所得稅。按這種核算方式,合營企業需設置遞延所得稅科目來進行核算,在時間差額完全自行消失以后,本科目的余額也將為零。
通俗地講,就是會計上認定的繳稅金額與稅務局認定的金額不一致,而其中暫時性的(以后稅務局就認可了)就是遞延所得稅。
二.遞延所得稅的分類
遞延所得稅,在會計科目上分為遞延所得稅負債和遞延所得稅資產。
字面理解,遞延,就是將所得稅遞延到后期了。所以,既然是遞延,就是時間性差異。永久性差異是不會遞延的。
一般來說,按稅法調整納稅申報表上有一個應交所得稅額。該應交所得稅是按稅法中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的,其中包含了會計利潤的永久性差異和暫時性差異。
1.遞延所得稅負債
遞延所得稅負債是指根據應納稅暫時性差異計算的未來期間應付所得稅的金額。
遞延所得稅負債是由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產生的,對于影響利潤的暫時性差異,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負債應該調整所得稅費用。例如會計折舊小于稅法折舊,導致資產的賬面價值大于計稅基礎,如果產品已經對外銷售了,就會影響利潤,所以遞延所得稅負債應該調整當期的所得稅費用。
如果暫時性差異不影響利潤,而是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則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負債應該調整資本公積。例如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按照公允價值來計量的,公允價值產升高了,會計上調增了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并確認的資本公積,因為不影響利潤,所以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負債不能調整所得稅費用,而應該調整資本公積。
2.遞延所得稅資產
遞延所得稅資產是指對于可抵扣暫時性差異,以未來期間很可能取得用來抵扣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的應納稅所得額為限確認的一項資產。而對于所有應納稅暫時性差異均應確認為一項遞延所得稅負債,但某些特殊情況除外。
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是和暫時性差異相對應的,可抵減暫時性差異是將來可用來抵稅的部分,是應該收回的資產,所以對應遞延所得稅資產。
三.遞延所得稅與應交所得稅的關系
所得稅費用(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的確認方法有兩種:應付稅款法和納稅影響會計法,不管企業采用哪種核算方法,其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也就是應納所得稅額都是一樣的。在應付稅款法下,不確認時間性差異產生的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因此,所得稅費用的確認和企業應納所得稅額是一致。而在納稅影響會計法下,要確認時間性差異對所得稅費用確認的影響,因此,會產生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
四.遞延所得稅的計算公式
遞延所得稅=(期末遞延所得稅負債-期初遞延所得稅負債)-(期末遞延所得稅資產-期初遞延所得稅資產)
應予說明的是,企業因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產生的遞延所得稅,一般應當記入所得稅費用,但以下兩種情況除外:
一是某項交易或事項按照會計準則規定應計入所有者權益的,由該交易或事項產生的遞延所得稅資產或遞延所得稅負債及其變化亦應計入所有者權益,不構成利潤表中的遞延所得稅費用(或收益)。
五.遞延所得稅的會計分錄
1、企業發生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時: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
貸:所得稅費用
2、企業發生應納稅暫時性差異時:
借:所得稅費用
貸:遞延所得稅負債
企業遞延所得稅發生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時,應當通過“遞延所得稅資產”科目進行核算;企業遞延所得稅發生應納稅暫時性差異時,應當通過“遞延所得稅負債”科目進行核算。
六.舉例說明
某電器公司2019年利潤總額100萬元,計提了10萬的預計負債——產品質量保證;2020年的利潤總額200萬元,今年支付了去年計提的10萬元預計負債,不多不少,且沒有產生新的預計負債。假設企業所得稅率為25%,沒有其他調整項。
2019年會計分錄為:
借:所得稅費用 250000(1000000*25%)
遞延所得稅資產 25000
貸:應交企業所得稅 275000(110000*25%)
2020年,會計上的利潤總額為200萬,稅法上的應納稅所得額為190萬元(200-10=190)
借:所得稅費用 500000
貸:應交企業所得稅 47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