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免稅政策適用范圍由糧食擴大到(增值稅免稅政策適用范圍)
為了便利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及時了解適用稅費優惠政策,稅務總局對針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稅費優惠政策進行了梳理,今天帶你了解:符合條件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享受主體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
優惠內容
自2021年4月1日起,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5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45萬元)的,免征增值稅。
享受條件
1.適用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包括:企業和非企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其他個人)。
2.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超過15萬元,但扣除本期發生的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后未超過15萬元的,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取得的銷售額免征增值稅。
3.適用增值稅差額征稅政策的小規模納稅人,以差額后的銷售額確定是否可以享受上述免征增值稅政策。
政策依據
1.《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明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1號)
2.《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2021年第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