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非應稅項目是什么意思(非應稅項目是什么意思)
稅前扣除憑證,是指企業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證明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實際發生,并據以稅前扣除的各類憑證。
二、取得稅前扣除憑證應遵循哪些原則?
1.真實性:指稅前扣除憑證反映的經濟業務真實,且支出已經實際發生。
2.合法性:指稅前扣除憑證的形式、來源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等相關規定。
3.關聯性:指稅前扣除憑證與其反映的支出相關聯且有證明力。
三、稅前扣除憑證的分類有哪些?有哪些常見扣除憑證?
稅前扣除憑證按照來源分為內部憑證和外部憑證。
1、內部憑證:是指企業自制用于成本、費用、損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會計原始憑證。內部憑證的填制和使用應當符合國家會計法律、法規等相關規定。
常見的情形包括:工資表、福利表、入庫單、成本分配表、報銷單據(如差旅費報銷單)。
2、外部憑證:是指企業發生經營活動和其他事項時,從其他單位、個人取得的用于證明其支出發生的憑證,包括但不限于發票(包括紙質發票和電子發票)、財政票據、完稅憑證、收款憑證、分割單等。常見情形如下:
(1)發票:只要對方為已辦理稅務登記的增值稅納稅人且提供了應征增值稅的行為都需要開發票。
(2)財政票據:企業繳納的五險一金、撥繳的工會經費、支付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土地出讓金以及進行公益事業捐贈需要取得財政票據。
(3)完稅憑證:企業繳納的各項稅費需要取得相應的完稅憑證。
(4)收款憑證:企業發生非價外費用的違約金、賠償費、拆遷補償費等非應稅項目支出需要取得收款憑證,收款憑證應載明收款單位名稱、個人姓名及身份證號、支出項目、收款金額等相關信息。
(5)分割單:企業與其他方共同接受應稅勞務、租用辦公與生產用房發生的水電等費用可以取得分割單。
四、不同支出項目應如何確定稅前扣除憑證?
1.增值稅應稅項目:對方為已辦理稅務登記的增值稅納稅人,其支出以發票(包括按照規定由稅務機關代開的發票)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對方為依法無需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或者從事小額零星經營業務的個人,其支出以稅務機關代開的發票或者收款憑證及內部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收款憑證應載明收款單位名稱、個人姓名及身份證號、支出項目、收款金額等相關信息。
2.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對方為單位的,以對方開具的發票以外的其他外部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對方為個人的,以內部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按稅務總局規定可以開具發票的,可以發票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3.境外購進貨物或勞務支出:以對方開具的發票或者具有發票性質的收款憑證、相關稅費繳納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五、哪些不能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1、不合規發票:企業取得私自印制、偽造、變造、作廢、開票方非法取得、虛開、填寫不規范等不符合規定的發票。